刘XX在2021年间,与他人合作,在某文化传媒公司工作时,通过微信添加好友等方式,向集资参与人余某某等人推荐某武术文化博览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承诺保本保息,还与投资人签订《代持协议》等合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个人参与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405万元。
就在刘XX及其家属陷入绝望之时,他们找到了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周文达律师。周文达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在工作的10余年间专注于各类刑事案件的精细化办理,累计承办刑事案件近600件,其中经济犯罪类案件承办占比达60%以上,在无罪辩护领域成功办理各类无罪结案案件50余件。
周文达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阅卷分析案情。经梳理证据发现,刘XX虽参与吸收资金,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处于辅助地位,作用较小,具有从犯情节;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全部事实,构成坦白;且家属积极代为退赔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22.75万元,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10万元。
在审查起诉阶段,周文达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交书面法律意见。他重点强调,刘XX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家属积极退赔退赃,最大限度弥补投资人损失;刘XX无前科劣迹,社会危害性较小;综合全案情节,符合“犯罪情节轻微”可作不起诉处理的法定条件。同时,周文达律师积极引导当事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争取不起诉结果奠定坚实基础。
最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刘XX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从犯、坦白、认罪认罚情节,且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刘XX不起诉。这意味着刘XX免于刑事追诉,重获清白,得以回归正常工作和生活。
无独有偶,周文达律师还处理过一起走私普通货物罪的案件。涉案单位负责人B某在涉案时面临三年以上实刑的刑事处罚。其名下某文化艺术公司主营高端管乐器进口、销售与艺术培训,B某因涉嫌通过水客带货、低报价格、伪报贸易性质三种模式走私普通货物,海关初核偷逃税额超过100万元。
周文达律师团队接到委托后,首先从单位犯罪展开体系化论证,形成书面辩护意见提交检察机关,指出走私行为系为公司经营所需,利益归公司,公司主体适格,涉案行为是单位负责人履职行为,还检索并提交相关典型案例,最终检察机关采纳单位犯罪意见。接着,团队对《海关核定证明书》开展实质审查,发现税额核定存在数量重复计算和合法交易混入的问题,最终核减近15万元,将偷逃税额定格在94.8万余元。
在审查起诉阶段,团队主动构建从宽体系,指导公司全额退缴税款、启动企业合规整改,并提交类案供办案机关参考。最终检察机关作出量刑建议,庭审中律师继续强化辩护意见,法院采纳全部量刑建议,B某被判处缓刑。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在经济犯罪案件中,当事人一旦涉案,面临的后果可能非常严重。但如果能及时找到专业的律师,通过合理的辩护策略和积极的沟通,就有可能争取到有利的结果。当遇到经济犯罪相关的法律问题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周文达律师凭借在中国政法大学打下的深厚法学功底,以及执业多年积累的丰富经验,在这两起案件中都找准了关键突破口。他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逻辑、证据要点及辩护技巧了如指掌,成功为刘XX和B某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正是因为他对每一个案件都严谨负责,注重细节,才能在复杂的案件中精准把握关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就是这两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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