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告人在朋友聚会饮酒后与他人发生冲突,同案被告人持械将被害人刺伤致重伤二级,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二年以上三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此时,李晖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当事人在面对刑事指控时,往往面临诸多困境。信息不对称是常见问题,当事人可能不清楚自己的权利和面临的法律后果。程序拖延也会让当事人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而量刑偏差则直接影响当事人的命运。李晖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知识,针对这些痛点展开工作。
李晖律师介入案件后,全面梳理案件证据,重点围绕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量刑情节展开辩护。他深知刑事案件的“黄金救援期”,虽然在这起案件中未着重体现侦查阶段37天的关键作用,但他在后续工作中依然展现出精细化的防御艺术。
在会见被告人时,李晖律师不仅了解案情,更向被告人讲解其涉嫌罪名的构成要件,告知其诉讼权利,防止被告人在讯问中做出对己不利的供述。同时,他进行心理疏导,稳定被告人情绪,建立起信任关系。
阅卷过程中,李晖律师善于从笔录中寻找突破口。他制作“证据比对表”,对当事人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对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虽然材料未提及该案件是否存在前后矛盾等情况,但他一直秉持这样严谨的工作态度。当发现有疲劳审讯、指供诱供嫌疑时,他敢于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监督侦查行为。
庭审发问环节,李晖律师目的明确,通过封闭式提问,让被告人在法庭上说出符合其辩解逻辑的话,为后续的质证和辩论打下事实基础。
在这起故意伤害案中,李晖律师的专业价值得到充分体现。他精准论证被告人的从犯地位,通过分析监控视频、同案被告人供述及证人证言,明确被告人在冲突中仅实施拳打脚踢行为,未使用凶器,与持械伤人的同案被告人在行为强度、危害后果上存在显著区别,成功推动法院认定其为从犯,获得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他还积极协调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协助被告人足额支付赔偿款,促成被害人出具刑事谅解书,为被告人争取到关键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此外,他全面挖掘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初犯、无犯罪前科等情节,在庭审中系统阐述,结合从犯、取得谅解等法定及酌定情节,向法院提出合理的轻刑建议,最终被法院采纳,有效降低了被告人的刑事处罚。
李晖律师二十余年的法律实践,使其对案件走向有着敏锐的洞察力。他始终秉持“专业、专注、诚信、高效”的服务理念,在各类案件中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是符合高标准的专业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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