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最尖锐的矛盾事实是:原告谭某主张借款合同有效,要求被告还款付息;而被告则认为借款合同无效,理由是出借资金并非原告自有,来源于“资金方”,且原告无放贷资质。
按照常规处理路径,可能会围绕借款合同的表面条款和转账记录进行辩论,但这样很难深入解决资金来源这一关键问题,容易陷入证据对质的困境。
杨静律师凭借多年执业经验判断,资金来源是决定借款合同效力的核心因素。于是,杨静律师选择从微信聊天记录切入,深入挖掘其中关于“资金方”的信息。
杨静律师采用“证据链梳理”的方法,将本案的证据分为三个层次提交:资金来源证据、合同效力证据、还款情况证据。
第一层次,资金来源证据。杨静律师提交了谭某和孙某的微信聊天记录,详细标注出谭某多次提及“资金方”的内容,如“资金基本落实到位,但成本会不一样”“同行的有一个资金方风控负责人”等,以此证明出借资金并非谭某自有。同时,杨静律师还整理了转账记录,说明资金的流向和性质。
第二层次,合同效力证据。杨静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一、二项,结合资金来源证据,阐述借款合同因资金来源于案外人“资金方”而无效的观点。并针对谭某未提交某公司为叶某提供担保的股东会决议这一情况,进一步说明合同的瑕疵。
第三层次,还款情况证据。杨静律师统计了出借金额和还款金额,制作了详细的对比表格,清晰展示出还款金额大于出借金额的事实,证明叶某已足额还款。
程序闭环法
20XX年X月立案,XX月判决书生效,法院驳回原告谭某全部诉讼请求。杨静律师代理此案未申请任何延期,实际开庭X次,提交书面材料X份。被告仅到庭X次,其余程序由杨静律师代为完成。从被告第一次见杨静律师到判决书生效,共XX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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