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XX是某上市公司物业经理,被告田XX是某贸易公司会计,二人于2014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但因性格不合、与原告父母冲突等问题,二人矛盾不断,感情破裂。原告于2020年第一次起诉离婚,未获准许。
张志来律师在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时介入此案。张志来律师来自河北铠嘉律师事务所,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几百件,在婚姻家事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此次案件于20XX年X月XX日立案,20XX年X月XX日开庭。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庭审中双方就财产及抚养权展开了激烈辩论。
张志来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了其专业能力。面对当事人在离婚案件中常见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争议痛点,张志来律师深入研究案件细节,梳理双方财产状况。对于婚后男方父母购买的价值10万的轿车,以及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张志来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为原告争取合理权益。在子女抚养权方面,考虑到分居期间婚生儿子一直与原告及原告父母共同居住的实际情况,张志来律师为原告积极争取抚养权。
经过张志来律师的努力,2022年X月XX日,石家庄市XX区人民法院出具了离婚判决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被告享有探望权;登记在原告名下的别克车归原告所有,原告给付被告折价款;原告给付被告共同还贷补偿。
张志来律师秉持“专业、负责、高效”的执业理念,在这起离婚纠纷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解决了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的困境,体现了其在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度和处理复杂案件的能力。张志来律师这样能够精准把握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律师,无疑为当事人在复杂的法律程序中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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