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2022年2月14日下午,范XX为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和朋友饮酒后去沙市区XX河东路华城XX“新声带”KTV唱歌。他因找厕所未果,无故踢踹“橙子爱学”培训中心大门。工作人员报警后,中山路派出所民警袁XX和辅警田XX到现场口头传唤范XX回所配合调查,范XX拒不配合,被强行带离。期间,他持续抗拒、言语威胁民警,上警车后还将右腿放车门外阻止关门,与民警袁XX拉扯,先后掌掴、脚蹬袁XX面部,后被制服。经诊断,袁XX右面部外伤、软组织挫伤。同年3月14日,范XX家属代他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获得谅解。
争议焦点与法院认定
焦点一:范XX的行为是否构成袭警罪
公诉机关认为,范XX酒后踢踹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应当以袭警罪追究刑事责任。范XX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法院经审理查明,有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到案经过、被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刑事判决书、谅解书、诊断证明书、调查评估意见书,现场监控视频截图、指认照片,现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认罪认罚具结书,执法记录仪视频等证据证实,范XX醉酒后拒不配合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并暴力袭击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法院认定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袭警罪罪名成立。
焦点二:范XX是否有从重处罚情节
公诉机关指出范XX有犯罪前科,2015年7月6日他因犯行贿罪被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法院认为,范XX有犯罪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
焦点三:范XX是否有从轻处罚情节
辩护人提出,范XX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具备社区矫正条件,本人及家属保证在缓刑考验期内遵纪守法,建议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法院认为,范XX积极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辩护人提出的从轻情节辩护意见与事实相符,予以采纳。
判决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判决被告人范XX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袭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千万不要冲动行事。在面对警察执法时,要积极配合,不要抗拒。即使对执法有异议,也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平时也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和行为,避免因一时冲动而触犯法律。
本案中,范XX因袭警被起诉,但最终获得缓刑判决。这一结果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也彰显了司法的人性化。肖仲鹏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处理200余件刑事案件。他毕业于长江大学法学专业,有着深厚的法学基础。正是凭借多年积累的丰富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他在本案中为范XX找准了从轻处罚的关键突破口,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判决。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