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事实
老刑是南通市人,作为南通某源公司的高管,在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的融资业务,负责团队管理及业务推广。案发后,老刑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审法院认定老刑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系从犯,但因涉案金额较大,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并处罚金。判决书送达后,老刑当庭未上诉,其家属经人介绍找到任筱雯律师时,距离上诉期届满仅剩两天。
双方诉求和各自理由
老刑一方,希望通过上诉改判更轻的刑罚,最好能适用缓刑。理由是一审认定的部分吸存金额存在问题,自己作为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并且愿意积极退赃。而公诉机关则坚持一审的判决,认为老刑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案金额较大,应维持原判。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任筱雯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开展工作。她调取一审全部卷宗,逐笔核对老刑任职期间的吸存金额,发现一审认定的部分金额与老刑实际任职时间、管理范围不符,存在重复计算和归责过宽的问题。同时,老刑家属在二审期间多方筹措资金,退缴了部分违法所得,并承诺配合后续清退。这些新的情况成为了案件的转折点。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认为,老刑在犯罪中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这些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对于一审认定的吸存金额,经核查确实存在部分不合理之处,应予以核减。此外,老刑家属在二审期间积极退赃,表明其有悔罪表现。综合考虑这些因素,老刑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所以,法院采纳了任筱雯律师关于金额核减、从犯地位、积极退赃等辩护意见。
最终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经审理,对老刑改判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老刑于判决后获释,在社区接受矫正。
这个案子由上海精诚磐明(宁波)律师事务所的任筱雯律师代理。任筱雯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执业10年,累计承办案件及法律咨询1000余件,已成功办理相关刑事案件及认罪认罚见证达510余件,尤为专精于经济类犯罪案件。她是律所执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还是宁波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同时具备心理咨询师资质。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刑事案件上诉期只有十天,一定要及时行使上诉权利,不然判决生效就很难改变了。如果对一审判决有异议,要尽快找专业律师介入。在二审期间,积极寻找新证据、创造新情节,比如像老刑这样积极退赃,有可能影响改判结果。而且,在犯罪中处于从犯地位的,积极退赃是争取缓刑的重要因素。
任筱雯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展现出了深厚的专业功底和高效的办案能力。在距离上诉期届满仅剩两天时接受委托,她迅速行动,为老刑争取到了上诉的机会。通过全面阅卷,精准地发现了一审认定金额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核减意见。同时,积极与家属沟通,促成退赃事宜,为二审改判创造了有利条件。她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丰富经验和专业素养,让她能够在复杂的案件中找到关键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到更有利的判决结果。相信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任筱雯律师会继续以专业立身,诚信致远,为更多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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