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XX是个普通的无业人员,2017年12月10日,她通过张家港市杨舍西城友邦经纪服务部,认识了高X、汪X夫妇。当时,丁XX根本没有购房能力,但她还是与高X、汪X夫妇签订了中介房地产买卖协议,购买他们位于张家港市杨舍镇江南XX的房产。协议约定总房款为人民币XXX元,丁XX要在2017年12月10日支付定金人民币5000元,12月11日支付人民币395000元,2017年12月29日前付清余款人民币900000元。
丁XX向高X、汪X夫妇谎称自己会去办银行贷款。她支付了定金5000元和首付款400000元后,顺利把房产过户到了自己名下。可过户之后,她根本没去银行申请贷款,而是把房子多次抵押给别人借钱,借的钱都拿去还自己的个人欠款了。后来,丁XX在没支付合同余款的情况下直接逃匿了。经鉴定,这套涉案房产价值人民币XXX元。
除了合同诈骗,丁XX还干了伪造公司印章的事儿。2017年间,为了方便办理有关事宜,她在张家港市通过他人伪造了太仓市XX公司、张家港市XX公司的印章各1枚。
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对丁XX提起公诉。在法庭上,丁XX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对于合同诈骗数额的认定,辩护人提出了意见。经查明,该房产及内部装修经鉴定共计价值人民币XXX元,公诉机关在认定犯罪数额时已经把丁XX支付给被害人的定金及首付款405000元扣除了。辩护人还提出丁XX是初犯,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应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这些情况属实,予以采纳。但法院也指出,尚无证据证实中介公司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而且这也不属于丁XX的酌情从轻处罚情节。
最终,法院判决丁XX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一千元。同时,责令丁XX退赔给被害人高X、汪X尚未追缴的赃款人民币719205元。这个案子由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的施亚军律师代理。
施亚军律师从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年限较长,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在苏州、张家港地区提供法律服务。他毕业于四川大学,是法律硕士学位,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他尤为专精于涉企刑事案件、企业合规项目,在合同纠纷等类型案件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是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盈科江苏区域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
从这个案件我们可以看出,在进行房产交易等重要经济活动时,一定要仔细核实对方的信用和经济状况,避免陷入类似的诈骗陷阱。同时,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不要心存侥幸。
施亚军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学功底,在处理这起复杂的刑事案件时,准确地把握了案件的关键。他对合同诈骗数额认定等问题提出的合理意见,为案件的公正判决起到了积极作用。正是因为他在执业的这些年里,承办了大量的同类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才能够在本案中找准关键突破口。本案中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恰恰是他被同行认可的敏锐之处。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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