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马先生通过微信和东滨XX公司职工刘先生协商,花15000元买了一辆大众志俊二手车,约定运费1700-1800元由他承担。马先生转了钱,可车到西宁后,物流公司要4800元运费,他觉得太高就没提车。之后他找刘先生要行驶证,刘先生说要他先签协议寄回,才给手续。
马先生很焦虑,觉得自己花了钱却拿不到车,还没手续。他想自己解决,多次和刘先生沟通退款,可刘先生就是不退,两人陷入僵局。马先生没办法,2018年10月,他把刘先生告到滨州市XX区人民法院,结果庭审中得知刘先生卖车是职务行为,他的起诉被驳回。2019年12月,他又起诉东滨XX公司,又因被告主体不适格败诉。
马先生到处打听,经人介绍找到了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的尹艳华律师和张律师。尹律师执业多年,经验丰富。她梳理材料时发现,刘先生说的要拿协议去车管所领行驶证,却没证据证明协议存在和拿协议领行驶证的必要性。
围绕这个细节,尹律师指导马先生收集证据,从法院卷宗里复印了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车辆照片。这些证据显示,卖家说的车牌号和实际运到的车车牌号不一样,且车的所有人不是东滨XX公司。
庭审中,卖家称运费高是马先生的问题,且车辆已交付,手续不影响交易。尹律师则指出,运费比预计高太多,超出马先生预期,卖家选的物流公司却没提前告知运费变化,应承担责任;卖家没提供车辆过户的重要手续,导致马先生购车目的无法实现。
最终,法院判决卖家王XX和李X返还马先生购车款15000元及利息。听到判决结果,马先生原本紧张的心终于放松了,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买卖贵重物品要签书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第二,交易中要保留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第三,遇到问题协商不成,及时找专业律师。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交易中要注意细节,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在这个案子里,尹艳华律师抓住卖家无法证明协议必要性的关键细节,为马先生成功维权,不愧是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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