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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刑事案,不同策略,同样成功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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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3 · 1649人看过
刑事犯罪辩护专业律师 沈启亮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2年 职务:高级合伙人
律所: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13201410995402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151169728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先后就读于江苏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系律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具有良好的正规的法学专业背景,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精研现行重要的法律法规,语言表达能力优异,具有丰富的庭审经验和较高庭审辩护水平。 精于处理刑事辩护、公司合同、债权债务及重大婚姻家事等诉讼纠纷,具有较多成功案例。 在睢宁工作近20年,在睢宁、宿迁、徐州及全国各城市及江苏各地级市,共91家分所设置办公室,以便服务全国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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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个是邪教资金转运大案,一个是未成年故意伤害案,面临不同指控和复杂案情,法院最终都给出了让当事人满意的判决。这背后,有着怎样的法律逻辑和辩护策略呢?
两起刑事案,不同策略,同样成功辩护!

邪教资金转运大案:多被告涉案,量刑各不同

案件背景

20XX年5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何XX、张XX受“XX神”邪教组织境外人员指令,组建转款团队,指挥刘XX、朱XX等人,将总计超过4000万元的邪教组织资金,分批从江苏省跨省运输至浙江省、上海市等地,交由吴XX、陈XX等人通过地下钱庄“对敲”方式转移至境外。江苏省XX县人民检察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何XX、张XX、刘XX等八人提起公诉,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吴XX等七人提起公诉。被告人刘XX的辩护人为沈启亮律师。

争议焦点

1.主从犯认定:被告人何XX辩称其不属主犯公诉机关认为何XX、张XX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应认定为主犯;各辩护人则提出部分被告人系从犯

2.量刑情节:各辩护人主要就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自首、退赃等从宽情节发表辩护意见。

法院认定

法院查明,何XX、张XX在犯罪中起组织、指挥作用,系主犯;其余被告人系从犯。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具有的从犯、坦白、认罪认罚、自首、退赃、真诚悔罪退出邪教组织等量刑情节,依法对何XX、张XX等人从轻处罚,对李XX、吴XX等人减轻处罚

判决结果

被告人何XX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张XX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刘XX(沈启亮律师的当事人)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未成年故意伤害案:酒后冲突,律师力挽狂澜

案件背景

被告人沈XX(男,20XX年出生)在饭店内遭被害人徐XX无故扇打耳光,双方发生口角。随后,沈XX指使他人取来菜刀,并在徐XX路边摔倒时,持刀砍击其头部,致其构成轻伤二级。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沈XX提起公诉,被告人沈XX面临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实刑的严峻形势。

争议焦点

1.被害人过错:沈启亮律师认为被害人徐XX酒后挑衅、无故扇打被告人耳光,存在重大过错。

2.未成年人身份及从宽情节:被告人沈XX系未成年人,且具有自首、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

法院认定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辩护人沈启亮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沈XX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综合考虑其系未成年人、具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以及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等多重从宽处罚情节,最终决定对其适用缓刑

判决结果

被告人沈X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律建议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无论是面对邪教犯罪还是故意伤害犯罪,在案件中找准关键的辩护点非常重要。如果涉及刑事案件,当事人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同时,要积极配合律师,提供详细的案件信息。对于有过错方的案件,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为自己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

专业律师,助力当事人获理想判决

在这两起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中,沈启亮律师都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执业多年,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已逾3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在邪教资金转运大案中,他精准地为当事人刘XX进行辩护,让其获得了相对较轻的量刑。在未成年故意伤害案中,他迅速从复杂的案情中精准定位核心辩护点,积极促成刑事和解,全面梳理从宽情节,最终让被告人沈XX成功获得缓刑。正是因为他多年的执业积累,以及深厚的法学功底(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才能在面对不同案件时,都能找到关键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到理想的判决结果。这就是这两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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