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员工与公司的经济往来中,因公费用垫付后遭拖欠的情况并不少见。本案中,委托人作为某房地产公司员工,在乙公司任职时垫付了诉讼费、业务招待费等多项因公费用,相关票据经审批通过,但乙公司却始终未支付该笔款项,甲公司也拒绝担责。委托人申请劳动仲裁被驳回后,委托广东邦企律师事务所章世铿律师提起诉讼。
章世铿律师自2016年起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经验,累计承办案件逾200件,在民商事纠纷领域尤为专精。接受委托后,章世铿律师迅速展开工作,梳理案件核心事实与证据。他向法院提交了委托人身份证明、被告企业信息、劳动合同等关键证据,初步主张被告拖欠因公费用224380.23元。在庭审过程中,经核对确认诉请金额调整为139715.06元,同时针对案件争议焦点做好充分准备。
在案件审理中,乙公司提出多项抗辩意见,如主张实际欠付金额仅108981.76元,认为部分费用系代收款、委托人涉嫌虚假报销等。章世铿律师针对这些抗辩逐一反驳。对于乙公司所称代付费用部分,章世铿律师指出委托人已通过公司OA系统完成报销审批,付款单位明确为乙公司,且乙公司未提交证据佐证其代付主张,委托人有权主张该笔费用。对于报销审批及费用真实性,委托人已提交经审批的报销材料,足以证明费用垫付的事实及金额。同时,章世铿律师结合法律规定阐述了被告拖欠款项的违约责任,充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甲公司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乙公司相关抗辩亦未提供充分有效证据支撑。章世铿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梳理和专业的法律论证,清晰向法院陈述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采信了章世铿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委托人垫付费用的行为受益方为乙公司,委托人有权主张代付费用。判决乙公司支付因公支出的费用及利息,驳回委托人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甲乙两公司负担。
在员工费用垫付追讨这类案件中,当事人往往面临证据收集困难、对法律程序不熟悉等痛点。而章世铿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能力,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从证据梳理到法律论证,都展现出了高度的专业性,为委托人成功维权,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一个符合高标准的专业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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