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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静律师:员工索赔近13万,公司仅赔1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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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3 · 1242人看过
刑事赔偿专业律师 吴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律所: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501201511697342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099628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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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员工状告公司,索赔近13万,结果公司最后只赔了一万多,剩下的11万多诉求全被驳回。这巨大的反差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法律逻辑呢?
吴静律师:员工索赔近13万,公司仅赔1万多

案件基本事实

原告王X以公司拖欠工资、扣发工资、存在加班情况以及未缴纳社保等理由,将某科技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扣发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总计126831.5元。公司委托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的吴静律师进行应诉。

双方诉求及理由

原告王X认为,公司存在诸多违法行为。拖欠工资和扣发工资的行为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加班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加班费,而且公司未缴纳社保,这些都构成了自己要求赔偿的理由。所以,他主张公司支付各项费用共计126831.5元。

被告公司方面,吴静律师针对原告的各项诉求进行了逐项抗辩。对于工资部分,认可应发未发的部分,但认为原告主张的金额过高,应按照平均工资依法核算;对于加班费,指出原告周六是值班而非加班,值班内容是辅助性且可休息的事务,并且相关制度已公示且原告签字确认,不应支付加班费;对于经济补偿金,强调原告是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不属于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对于扣发工资,认为部分扣款无依据,应依法支持合理部分,驳回高额虚高的主张。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在审理过程中,关键证据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公司提交了完善的员工手册,该手册经过公示,并且有原告的签字确认,这证明原告知晓公司关于值班和加班的相关规定。同时,辞职报告明确显示原告是个人原因主动辞职。考勤记录等证据也进一步证实了原告周六的工作性质是值班。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成为案件的转折点。

法院的认定逻辑

对于工资部分,法院认为公司认可应发未发部分工资,但原告主张金额过高,所以按照平均工资依法核算,确定了公司应支付的合理工资数额。

对于加班费,由于公司的制度已公示并经原告签字确认,且原告周六的工作内容是辅助性、可休息的事务,符合值班的特征,并非加班,所以法院驳回了原告关于加班费的诉讼请求

对于经济补偿金,因为原告是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不符合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法院驳回了这一诉求。

对于扣发工资,法院依法支持合理部分,驳回了高额虚高的主张。

最终判决结果

法院完全采纳了吴静律师的核心抗辩意见,判决公司支付原告2024年1月工资4000元,2024年2月1日至3月18日工资10790.69元,驳回加班费53849.5元、经济补偿金40053元以及其余全部高额诉求。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要准确区分加班和值班的概念,不能盲目将值班等同于加班来索要加班费。同时,在签署公司的各项制度文件时,要仔细阅读,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而用人单位则要完善自身的规章制度,明确加班和值班的区别,并做好公示和员工签字确认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本案由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的吴静律师代理。吴静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其中成功办理婚姻家事相关案件50余件,在公司业务等领域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她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深厚的法学功底让她在处理本案复杂的劳动争议问题时格外从容。在本案中,她精准区分加班与值班、主动离职与被迫解除,完整提交制度、签字确认、辞职报告、考勤等证据,为企业实现了重大减损。正是由于多年的执业积累,让她能在众多案件中找准关键突破口,成功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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