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8日,被告一驾驶小型客车与被告二的电动三轮车碰撞,导致路边行人被撞,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被告一主责、被告二次责,行人无责。被告一车辆在保险公司A投了交强险、在保险公司B投了商业三者险。事故后,保险公司A垫付1.8万,被告一额外补偿10万。死者家属觉得责任明确,索赔应该不难。
然而,问题很快就来了。被告二称车辆属非机动车,无法投保交强险不应加重责任;保险公司A觉得护理费标准低、精神损害抚慰金要按责任划分;保险公司B则要扣减10%医疗费、认为护理费重复计算、丧葬费应按私营标准核算。家属慌了,自己尝试沟通,却毫无进展,心里十分焦虑,反复想不通为什么明明有理,却得不到赔偿。
经人介绍,家属找到了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的王帅龙律师。王帅龙律师从2020年开始执业,承办过五百余件案件。他接过案子后,仔细梳理材料,发现被告二虽称车辆属非机动车,但交警部门已有明确的车辆定性结论,这是扭转局面的关键。
王帅龙律师围绕这个细节制定策略。他系统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资料、医疗费发票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针对各方抗辩,他提交死者抢救期间的护理需求证明、强调丧葬费应按法定非私营单位标准计算等。他还结合死者年龄、当地赔偿标准,精准核算各项损失,明确责任划分。
庭审中,双方展开激烈交锋。被告二坚持自己不应加重责任,保险公司A和B也坚持自己的核减主张。王帅龙律师则依据证据,逐一反驳。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王帅龙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死者合理损失830725.49元。判决保险公司A赔偿18万、保险公司B赔偿442907.84元、被告二赔偿189817.65元。家属原本极度紧张,听到判决结果后,终于长出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发生事故后及时收集保存好各类证据,如病历、发票等。第二,面对保险公司不合理核减,要积极举证反驳。
这起案子告诉我们,遇到交通事故索赔难题别慌,证据是关键。在这个案子里,王帅龙律师抓住被告车辆定性这一关键细节,为家属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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