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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记录成关键,合同价款纠纷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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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2 · 127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施贝贝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386人 执业9年
律所:浙江慈鼎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2201711418143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736048576
案例展示:19个
律师优势:丰富的专业经验;施贝贝律师,宁波本地人,浙江慈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本科学历,本科毕业后即进入律所实习,后执业成为专职律师。施律师法学基础知识扎实,为团队重要成员之一,现主攻民事合同法律纠纷、工程施工及房地产领域法律纠纷和婚姻家庭等家事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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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没签书面合同,仅靠微信聊天记录能否证明双方交易的价款呢?这种看似棘手的证据难题,施贝贝律师就成功解决过。

原告环保设备公司与被告密封件公司有业务往来,前者为后者提供设备搬迁及新设备买卖服务。但双方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这就为之后的纠纷埋下了隐患。服务完成后,围绕总价款,双方产生了争议。原告主张总价款是28万元,被告却坚称只有18万元。这起纠纷的核心,就于仅有的微信聊天记录能否证明双方达成了28万元总价款的合意。

面对这样的案件,施贝贝律师决定从微信聊天记录切入。她仔细梳理了双方的聊天内容,找到了一个关键节点。原告向被告催款时,明确提出了“15万”(总价28万减去已付13万)的剩余款项,而被告法定代表人对此金额未提异议,只是以环评未过为由请求延期付款。施贝贝律师意识到,这一关键事实很可能成为认定总价款的核心依据。随后,为了让证据更有说服力,她开始挖掘细节。她把被告的付款记录、原告开具发票的金额以及双方沟通的上下文语境串联起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指向总价款为28万元。同时,诉讼后期被告提出质量异议,企图抵销或减少付款义务。施贝贝律师指出,被告原告长期催款过程中从未提及质量问题,这不符合常理,成功反驳了被告的抗辩。

经过施贝贝律师的努力,法院最终认可了原告的主张,认定总价款为28万元,原告胜诉。这意味着被告需要按照28万元的标准支付款项,切实维护了原告环保设备公司的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也给普通人提了个醒。商业活动中,为避免纠纷,应尽量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实无法签订书面合同,要注意保留双方沟通的电子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邮件等。保存这些记录时,要确保内容完整、清晰,尤其要留意对方对关键事项的回应。一旦发生纠纷,这些电子证据就可能成为胜诉的关键。此外,遇到纠纷后,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律师能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争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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