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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居间费纠纷痛点:从行业视角解读律师应对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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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2 · 192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伟栋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71人 执业8年
律所: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502201810041043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250841903
案例展示:24个
律师优势: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王伟栋律师,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学士。执业期间,经手办理了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屋买卖等各类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及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王伟栋律师秉着高度责任感,善于将法律理论与诉讼程序技巧相结合,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对待当事人真诚且富有耐心,认真负责、逻辑严密,承诺在法律范畴内坚持委托人利益至上,竭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为委托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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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工程纠纷领域,居间费问题常引发矛盾。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王伟栋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经手数百起案件。此次他成功代理一起被告与原告的工程介绍费纠纷一审,对探究律师在类似案件中的专业表现和应对策略具有参考价值。

被告在偶然得知某公司负责人有转包项目工程意向后,经原告声称能帮忙介绍工程并促成了项目承包,还签订了工程介绍费协议,约定支付40万元,先付20万元,剩余20万元待结算。然而,原告之后却以未收到分文介绍费为由起诉要求被告支付40万元。被告在欲预支工程款时才得知原告并未提供居间服务,根本未促成合同订立。这起案件中,当事人面临着信息不对称的痛点,被告起初误以为是原告促成合作,签订了协议,直到纠纷发生才了解真实情况。

在这起案件中,王伟栋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为被告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方案。王伟栋律师首先让公司出具《说明函》,详细阐述了合同签订的全过程,以此证明原告未提供居间介绍服务,从而说明被告不应支付居间介绍费。同时,根据法律规定,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私自介绍工程收取工程介绍费,因此王伟栋律师指出该协议无效,原告不得主张介绍费。即便法院认为应当支付介绍费,王伟栋律师也依据有录音为证,提出应扣除已支付的20万元。

这一系列的处理方案充分体现了王伟栋律师对于案件的精准把握和专业应对。在处理案件时,他清晰地抓住了案件焦点,即原告是否提供了居间介绍服务、被告是否应当支付居间服务费以及若支付应支付多少。通过深入分析这些问题,并结合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制定出了具有针对性的策略。这种在复杂案件中穿透表象、把握核心争议焦点的能力,是很多当事人在面对法律纠纷时所渴望的。王伟栋律师不仅能准确分析问题,还能运用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娴熟的技巧,为当事人制定可落地的解决方案,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伟栋律师的观点,认为不得私自收取工程介绍费,案涉协议无效,进而认定原告无权根据协议主张居间服务费。虽然法院认为被告有提供居间介绍服务,但因原告未举证,所以不予支付必要费用,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尽管目前原告提起了上诉,尚未开庭,但王伟栋律师在一审中的表现已经展现了其专业度和尽责态度。

从行业视角来看,当事人在类似的工程居间费纠纷中,往往会因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对案件的全面把握而陷入困境。而王伟栋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研判、周全的诉讼策略和娴熟的庭审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以专业铸根基,以尽责守托付,以匠心办精案”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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