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过不下去打算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常常是个大难题,尤其是房子这种大头资产。很多人就琢磨,能不能在离婚协议里约定房子还归双方一起所有呢?毕竟两个人可能出于各种原因,比如为了孩子,或者房子一时不好分割,不想把房子立刻划分给某一方。这听起来好像是个折中的好办法,但在法律上到底行不行得通呢?下面咱们就来好好唠唠。
一、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共有的可行性
从法律角度讲,离婚协议约定房产由双方继续共有是可行的。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这就给了夫妻双方很大的自主空间,只要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可以对房产的归属做出约定,继续共有也是其中一种选择。比如小张和小李离婚时,考虑到孩子上学问题,不想让孩子居无定所,就约定房子还是两人共有,等孩子成年再做处理,这种约定就是有效的。
二、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共有的操作要点
要让离婚协议里约定房产共有的条款有效且有保障,有几个关键的事儿得做好。首先得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把房产共有的具体条款写得明明白白的。比如共有方式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双方各自的份额是多少,使用和管理的方式等。然后要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才会生效。就像小王和小赵离婚,他们在离婚协议里写清楚房子两人各占50%份额,之后顺利办了离婚登记,这个约定就受法律保护了。
三、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共有的产权变更
虽然约定了房产共有,但最好还是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在离婚后,双方携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将房产登记为双方共有。这样能进一步明确双方的产权,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比如老陈和老林离婚后,及时办理了产权变更,后来老陈想私自卖房就没办法得逞,因为产权是两人共有的,卖房得经过老林同意。
四、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共有的后续问题处理
即使约定了共有,也可能会出现一些后续问题。要是双方对房产的使用、管理、处分等有分歧,首先可以尝试协商解决,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看看怎么处理对双方都好。要是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比如小孙和小周离婚后,小孙想把房子出租,小周不同意,两人协商无果,小孙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让法院来判定是否可以出租。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由双方继续共有之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很多复杂的情况。比如一方想出售自己的份额,另一方是否有优先购买权;共有期间房产产生的费用该怎么分担;如果一方去世,其份额该如何处理等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的律师都有正规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处理流程,让你在房产共有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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