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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多少年能领失业金?

时间:2024-02-22 17:09:43 浏览:45082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失业金没有具体的年限规定,满足员工缴交失业保险满一年;必须是非员工自愿离职,如:单位裁员、解雇、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等;已进行就业登记,有就业意向三个条件的,员工可以领取到失业金,

劳动合同多少年能领失业金?

一、劳动合同多少年能领失业金

应该说,失业金的领取条件特别多,员工很难拿到这个钱。

办理失业金领取各地规定不同,下面我拿深圳来举例吧,在深圳领取失业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员工缴交失业保险满一年;

2、必须是非员工自愿离职,如:单位裁员、解雇、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等;

3、已进行就业登记,有就业意向。

上面第2点提到的非员工自愿离职,包括以下六种情形: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终止劳动合同的;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4、被用人单位辞退、开除的;

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劳动合同多少年能领失业金?

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先到单位所属地劳动站办理就业登记,表示就业意向。进行就业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本人社保卡(如有);

3、本人在本市四大银行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

4、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必须体现是非本人自愿离职)。

进行就业登记时,资料审核通过的,劳动站会出具受理回执,员工持回执到属地社保站申请失业金领取,申请失业金领取需带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本人社保卡(如有);

3、本人在本市四大银行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

4、进行就业登记时开具的受理回执。

社保站受理后,一般在次月中旬发放失业金,失业金直接打入员工账户,不发现金。

其他说明:

1、员工失业期间,由社保局给员工购买社保医疗保险,所以,员工失业期间不得找工作,因为找到工作后也买不了社保,员工身份证号被社保占用,如果单位强行调入,则被社保局视为该员工已经再就业,而停发失业金。

2、员工在失业金领取前找到新工作的,可以向社保局提出停领,社保局受理后,停发失业金,同时,将失业金领取月份累计,等该员工下一次失业并申请失业金领取时,一并累计领取的月数。

《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员工因下列情形失去工作后的一个月内,应携带有关材料,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或者撤销;

(二)用人单位被依法整顿;

(三)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裁员;

劳动合同多少年能领失业金?

(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员工逾期不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其享受的失业救济金从登记期限届满之日起逐月减发。

《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员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

(二)在特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三)失业后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并有求职意向。

《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失业保险机构停发其失业救济金:

(一)再就业;

(二)到国(境)外定居;

(三)已办理退休手续;

(四)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部门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职业;

(五)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入监服刑;

(六)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我们社保,包含了五个内容,其中就包含了失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因为单位的经济状况等其他原因,要裁员的,或者是非法的解除和员工的合同,亦或者是合同到期了,但是单位不同意续签的,员工是可以领取到失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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