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安市,一起开设赌场罪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被告人A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涉案的是境外网络赌博平台,被告人A在团伙中从事辅助性工作,但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情节严重,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关键时刻,被告人A委托了四川欣锐(广安)律师事务所的莫川川律师为其辩护。
莫川川律师拥有执业证号15116202310568608,是四川欣锐(广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管理合伙人。他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百余件,特别擅长处理过类似问题。在面对这起复杂的开设赌场罪案件时,莫川川律师秉持着“人民律师为人民”的初心,践行“案件无大小,专业加服务”的执业理念,开始了紧张的辩护工作。
莫川川律师深知这起案件的复杂性,他仔细研究案件细节,全面梳理从犯、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预缴罚金、初犯偶犯等从轻、减轻情节。他围绕这些情节提出了完整的辩护意见,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莫川川律师在处理案件时,始终坚持将每一个细节做到极致,以专业立身,以服务暖心。
经过法院的审理,莫川川律师的努力得到了回报。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A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主动预缴罚金、无前科劣迹、社会危险性较小。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A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这起案件实现了实刑变缓刑,被告人无需收监执行。莫川川律师的辩护不仅让被告人获得了较轻的刑罚,还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被告人人身自由,使其不影响正常工作、家庭与生活。同时,这起案件也为跨境网络赌博、团伙犯罪、辅助人员刑事案件提供了典型的缓刑辩护方案。莫川川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广安市的法律领域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也为众多面临类似法律问题的人带来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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