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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两案例:个人与公司的不同维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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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0 · 167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欢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合伙人
律所:安徽科鑫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413201910117783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8175461580
案例展示:13个
律师优势:;经验丰富,责任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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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安徽宿州,劳动纠纷案件时有发生,每一起都关乎着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两起由安徽科鑫律师事务所刘欢律师经办的劳动纠纷案例。

先来说说刘X劳动争议纠纷这起案子。泗县某工程由中国XX集团承包,之后将三标段和二标段分别分包给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宿州市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4月27日,张XX经介绍进入该工地从事内墙粉刷工作,他和刘X协商每天工资240元。5月5日下午,张XX在干活时从脚手架上跌落摔伤,刘X垫付了医疗费。可当张XX再次找被告协商赔偿时,几个被告却互相推诿。于是,张XX将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XX集团、宿州市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和刘X都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2020年4月27日至5月5日这四被告对他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即工伤保险赔偿责任

刘欢律师接受刘X的委托后,做了不少工作。他先到法院调取原告起诉书和全部案件材料,又和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经过以及每个被告的角色,还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最后书写答辩状递交至泗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刘欢律师抗辩刘X和张XX之间没有劳务关系,刘X只是带班的,不是包工头或老板,而且自然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请求依法驳回原告对刘X的诉讼请求。最终,法院支持了刘欢律师的答辩意见,认定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张XX承担用工主体责任,驳回了张XX对其他被告的相关请求。

再看看蔡XX诉宿州XX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蔡XX是宿州XX有限公司的员工,自2018年3月入职从事技术员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20年8月,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拖欠蔡XX工资,到2021年9月。2021年10月4日结算后,公司欠蔡XX77687元工资,并承诺了付款计划。但公司只在2021年10月30日支付了15000元,还剩62687元未付。于是,蔡XX委托刘欢律师提起诉讼。

刘欢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调取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确定被告,然后充分准备证据,提供拖欠工资明细单和工作相关证明。在庭审中,刘欢律师充分论证被告拖欠劳动报酬的事实。最终,法院支持了蔡XX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蔡XX劳动报酬62687元。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劳动纠纷中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都要重视自身权益的维护。对于劳动者来说,要注意保留好工资明细、工作证明等证据,遇到纠纷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于个人而言,在涉及用工主体责任时,要清楚自己的角色和法律规定。

刘欢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700件,其中民商事领域相关案件就有500余件。在这两起劳动纠纷案件中,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展现出了扎实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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