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耀午律师,拥有多年的法律执业经验,自2013年执业以来,处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他身兼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等职务,还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的荣誉。这些身份和荣誉,都为他在法律实践中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在刘XX被控抢劫致人死亡的二十余年悬案中,张耀午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面对时隔二十多年的陈旧案卷,他抽丝剥茧,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抓住了证据体系的根本性缺陷。作为有着多年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他深知证据的重要性。针对指控中唯一能将刘XX与现场联系的“胶带指纹”,他指出该物证提取程序违法、记录不全,且关键原物已丢失,无法复核。这种对证据的严格把控,正是他作为专业律师的职业素养体现。他还有力论证了成盘胶带具有高度流通性,结合被害人收废品的职业,无法排除指纹是案前由他人带至现场的可能,切断了该证据与犯罪行为的唯一关联。同时,对于同案犯卢XX前后矛盾且最终翻供的证言,他坚持指出其在无同步录音录像的情况下,自称遭受刑讯逼供的可能性无法排除,真实性存疑,依法不得作为定案根据。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判决刘XX无罪。这一案件是“疑罪从无”刑事司法原则的生动实践,张耀午律师用专业辩护捍卫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
在陈XX等人重大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张耀午律师同样展现出了强大的专业实力。接受委托后,他立即组建专案组,进行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作为经验丰富的律师,他深知全面了解案情的重要性。他多次前往法院查阅、复制了全部卷宗材料,形成了数十万字的阅卷笔录,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每一起犯罪事实、每一项罪名进行了深入剖析。他还赴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陈XX数十次,就案件细节、指控证据与其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核实情况,并为其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在此基础上,他确立了“重点突破、分层辩护”的策略,重点针对“恶势力组织”的认定、抢劫罪的构成要件、聚众斗殴中首要分子的认定等核心争议焦点,准备了详尽的辩护意见。在为期数日的庭审中,他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与公诉方展开了多轮激烈的法庭辩论,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虽然法院最终部分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但他的专业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
在天津XXX铁有限公司等骗取票据承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张耀午律师面对涉及复杂票据流转和税务专业知识的案件,通过深入研究案卷材料,重点围绕对指控兰XX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证据进行细致分析、梳理涉案资金流向、厘清各被告人的具体责任、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构成要件进行专业论证、在庭审中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情节等方面展开工作。他凭借多年积累的刑民交叉领域的经验,为当事人制定了全面的辩护策略。
在被告人于X故意杀人案中,张耀午律师作为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辩护人,通过多次会见被告人于X,详细查阅案卷材料,并重点分析了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制定了核心辩护策略。他根据于X的供述,提出其主观上不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直接故意的辩护观点,主张其行为更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特征。在量刑方面,他紧扣案件关键法定从宽情节,向法庭明确提出案发时于X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于X作案后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归案后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法院虽然未采纳他关于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意见,但完全采纳了他提出的量刑辩护意见,认定于X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构成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张耀午律师在这些重大疑难案件中,凭借其丰富的经验、专业的知识和不懈的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同时也推动了司法公正的实现。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专注、专业、高效”的执业理念,成为了法治社会中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相信他将继续凭借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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