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引发纠纷
原告宰X在南京市遭遇机动车交通事故,被被告南京市某工程队名下车辆碰撞受伤,还造成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后,宰X因伤就医产生了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案涉车辆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且事故在保险期限内。但宰X与两被告多次协商,在赔偿金额、支付时间等核心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自身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无奈之下,宰X委托刘智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积极调解
案件立案后,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组织调解。刘智律师全程参与调解,一方面向法院及两被告充分举证,清晰证明事故发生的事实、原告的伤情及实际损失情况,明确案涉车辆的保险投保情况及保险公司的理赔义务;另一方面结合事故责任划分、保险理赔规则及原告的实际损失,与保险公司就赔偿金额、支付期限进行专业协商。为保障赔偿款及时到位,刘智律师坚持在调解协议中设置违约条款,推动调解工作高效推进。
达成调解协议
在刘智律师的积极推动下,原、被告三方自愿达成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被告南京某保险公司于2023年8月前赔偿原告宰X各项损失合计1万多元,若未按时支付需支付违约金3000元,原告有权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方就本次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再无纠葛,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捺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案件圆满解决
调解书生效后,保险公司按约履行了赔偿义务,原告宰X成功获赔全部款项,案涉纠纷得到高效、妥善解决。刘智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充分体现了他“不负所托”的执业理念,也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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