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原告A公司与被告马X、B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履行产生了纠纷。A公司要求二被告连带支付2021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17日期间租金987259元、违约金197451.80元,还让他们承担诉讼费用。被告马X却辩称,因为疫情没办法正常经营,合同到期后也没续签,而且A公司一直没催缴租金,自己在2024年7月就已经搬离租赁房屋了。
这里面的难点可不少。马X觉得自己不该付那么多租金,而且合同到期没续签,似乎有理由不付后续的钱。要是处理不好,A公司可能就拿不到应得的租金了。
A公司委托了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的鲁春雷律师。鲁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在经济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仔细研究了案件,发现原告与马X在2019年4月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里面约定了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免租及违约金条款等。马X虽然按约支付了首年租金341425元,但合同期内还欠着409711元租金。合同到期后,马X以B公司名义继续使用案涉房屋至2024年7月,而A公司已经制定了案涉房屋后续市场租赁价格,并且马X没办法证明自己的财产和B公司财产相互独立。
鲁律师抓住了关键的一点,那就是案涉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又没提出异议,按照法律规定,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承租人就得按约定支付租金。于是,鲁律师依据A公司制定的市场价格,核算出合同到期后16个月的租金,再加上合同期内欠付的租金,这就是A公司应得的租金。而且,马X作为B公司唯一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就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马X、B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给付原告A公司房屋租金789467元,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731.2元,由二被告负担5847.5元,原告负担1883.7元。这个案子告诉我们,签了合同就得按约定履行,要是想赖账,法律可不会答应。
从这个案子,咱们能得到不少启示。第一,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把各项条款都明确写清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第二,合同到期后,如果继续使用租赁物,最好重新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三,作为公司股东,要注意保持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独立,不然可能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生活中,法律纠纷时有发生,但只要咱们了解法律,遇到问题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就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遇到上述问题,可以找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鲁春雷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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