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王某危险驾驶罪案:围绕鉴定意见瑕疵实现缓刑辩护

王某危险驾驶罪案:围绕鉴定意见瑕疵实现缓刑辩护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7 · 167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常洁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律所: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401201711259447
擅长领域:
咨询电话:15536357800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
更多>
导读:20XX年,邱某与王某车辆剐蹭后报警,王某抽血酒精含量鉴定为241mg/100ml。审查起诉阶段王某认罪认罚,检方量刑建议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常洁律师介入后,指出鉴定意见多处瑕疵,经三次庭审,法院最终判王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罚金六千。

王某怎么也没想到,一次普通的车辆剐蹭,会让自己陷入危险驾驶罪的指控中。2024年,邱某超车与王某车辆剐蹭,发现其酒驾嫌疑后报警。公安机关抽血检验,酒精含量鉴定结果为241mg/100ml。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王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也给出了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的量刑建议。

这时,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的常洁律师介入了此案。常洁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现任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争议解决部主任等职,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多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五百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四百余件,尤为专精于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

首次庭审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常洁律师经细致研究案卷,发现本案核心证据存在多处重大瑕疵。在质证环节,她对酒精含量鉴定意见提出实质性异议,指出案涉鉴定意见仅简单标注鉴定方法与结论,未附任何鉴定过程的相关证据材料。法官当庭决定休庭,择日转为普通程序重新开庭。

首次庭审后,检察机关针对常洁律师的质证意见补充侦查,提交了相关鉴定过程材料,二次开庭时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庭审中,常洁律师重点指出两大核心问题,一是鉴定操作不符合国家标准,二是鉴定数据存在单位换算与书写错误。面对这些问题,出庭鉴定人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甚至不掌握相关单位换算标准。

二次庭审后,法院针对酒精含量单位换算错误问题再次要求补充侦查,鉴定机构出具说明称色谱图中的“ng/ul”仅为后缀,无实际含义。法院组织第三次庭审,常洁律师当庭指出该说明缺乏科学依据、合理性存疑,仍坚持对鉴定意见的异议。

最终,法院判决王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本案虽认定罪名成立,但法院在检察机关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的基础上,对王某适用缓刑,体现了对常洁律师提出的证据瑕疵等辩护意见的认可,实现了有效辩护的效果。常洁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