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先生在业务员的推销下,购买了一份终身寿险。起初,他没多想,觉得有了这份保险,往后的生活也算有了保障。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他患上了脑梗死等疾病,身体高度残疾。当他满怀希望地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却被无情拒绝。保险公司拿出电子投保单及录音录像,坚称冯先生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所以拒赔并解除合同。冯先生一下子陷入了困境,自己明明买了保险,怎么就不能赔呢?他差点就认栽了,觉得可能真的是自己没说清楚。
无奈之下,冯先生找到了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魏宪合律师。魏律师自2010年执业以来,处理过超2000多起案件,在各类合同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魏律师仔细研究了案件,发现保险公司虽然拿出了电子投保单和录音录像,但并不能证明他们已就健康事项对冯先生进行了具体询问。而且冯先生投保时已经61岁,高血压在这个年龄段是常见病,也没有证据表明他是恶意隐瞒。
在一审中,魏律师就指出了保险公司的问题。他强调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履行了询问义务,冯先生不存在恶意隐瞒。一审法院采纳了魏律师的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可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了上诉。二审中,魏律师继续围绕询问义务的履行、证据证明力等核心问题展开辩护。虽然双方都没有提交新证据,但魏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清晰的思辨能力,让二审法院看到了案件的关键。
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业务员已就健康询问事项向冯先生进行具体、明确的逐项询问,电子保单及录音录像中“全部否”选项无法确认为冯先生本人操作。而且冯先生投保时属高血压高发年龄段,保险公司未履行审慎审查义务,也无证据证明冯先生存在带病投保恶意。于是,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应向冯先生支付保险金125,745元(已扣除退还保费),二审案件受理费也由保险公司承担。
通过这个案例,给咱们一些法律建议:
第一,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于保险公司的询问要如实回答,但也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明确询问内容。
第二,如果遇到保险拒赔,不要轻易放弃,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收集相关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三,保留好与保险相关的所有材料,包括投保单、合同、缴费凭证等,以备不时之需。
这起案例告诉我们,在面对法律纠纷时,不要害怕,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要有合理的诉求和充分的证据,就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如果您遇到上述问题,可以找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魏宪合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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