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泽明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处理过诸多复杂案件,展现出独特的处理路径和专业能力。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其独特的处理方式尤为显著。
在代理原告龚X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中,案件面临着诸多难题。此工程涉及八个子项目,发包链条极为复杂。项目业主A公司部分项目直接发包给B公司,部分由C公司分包给B公司,最终由龚X等三人合伙实际施工。各被告之间对已付款项、未付款项及付款责任主体存在巨大争议。要在这样复杂的情况下为当事人追回欠款,难度可想而知。
王泽明律师能精准定位龚X“实际施工人”的法律地位,这与他丰富的实务经验密不可分。自2019年执业以来,他承办案件逾200件,其中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70%。在处理大量合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他对相关法律条文的运用十分娴熟。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他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向发包人A公司及总包方C公司主张权利。这种处理方式并非一般律师能够轻易想到并实施的,需要对法律的深入理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面对各被告相互推诿、账目不清的情况,王泽明律师系统梳理此前系列案件中形成的证据。他能够从众多复杂的证据中,提取出各方曾确认或自认的结算数据、付款凭证及庭审陈述,构建完整的债权证明体系。这一能力得益于他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和长期处理合同纠纷案件积累的经验。在庭审中,各被告均提出抗辩,但王泽明律师凭借构建的证据体系,成功应对。法院最终采纳了代理意见,确认龚X的诉讼主体资格,并逐项核清欠付款数额,全面支持了核心诉求。
在另一起招投标资格争议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中,王泽明律师作为被上诉人B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同样展现出专业能力。A公司被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因业绩不符被取消资格,A公司不服起诉。案件争议焦点在于A公司是否符合业绩要求、B公司取消资格是否合法、B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以及C公司是否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王泽明律师紧扣招标文件文义,精准界定业绩要求。他主张招标文件中“完成过”应理解为单个合同业绩,而非多个合同累计业绩。这一解读需要对招标文件和行业惯例有深入的了解。他作为九江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在参与行业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对各类文件解读的经验,能够准确把握法律和文件的内涵。同时,他强调程序正当,捍卫专家会审结论的效力,驳斥A公司的损失索赔,剥离无关被告C公司。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代理意见,驳回A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但这些案件留下的痕迹还在,它们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也提醒着法律从业者在面对复杂案件时,要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严谨细致地处理每一个环节,以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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