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X原本以为离婚后能开启新的生活,却没想到债主将她和前夫小X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她承担前夫所欠的180万债务。这突如其来的诉讼让小X陷入了困境,她感到十分无助,于是找到了上海茂泰律师事务所的施政律师。
施政律师是上海茂泰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及资深执业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专业,拥有超过十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是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也是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他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与商事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施政律师接手案件后,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分析。他指出,小X早在20XX年XX月就提起过离婚诉讼,这证明夫妻双方感情早已破裂,且一直处于分居状态。而该笔债务及小X的其他债务均发生在第二次离婚诉讼期间,说明小X存在恶意举债意图。同时,小X的日常支出消费正常,没有与该笔债务相匹配的大额开支。
在庭审中,施政律师充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从当事人在两次诉讼中的行为、言语来看,夫妻双方感情在本案借款发生时已破裂。再结合夫妻二人的工作、收入及家庭财产情况,即便是从善意第三人的角度,也无法推断小X、小X对本案借款具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小X将借款转入账户后当日即取出,且在审理中并未清晰陈述此笔巨额钱款的去向。而且,小X第二次起诉离婚就发生在本案借款发生次日,从起诉离婚到调解离婚这段时间,不仅没有证据证明小X、小X存在与本案借款相匹配的生活开销,小X还于20XX年X月向外人小X再次进行大额举债。
最终,法院采纳了施政律师的意见,认为难以认定本案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该借款应属于小X的个人借款,应由其个人予以返还。小X要求免于承担本案还款责任的请求,理由成立,法院予以支持。施政律师凭借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和精湛的业务能力,成功为小X避免了“被负债”的风险,维护了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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