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尤其是在二审阶段,局势往往更加复杂和严峻。当A先生、B女士拿着一审胜诉却又面临上诉的民间借贷案件找到汪育倩律师时,空气中弥漫着紧张与不安。他们深知,这是一场关乎50万债权能否最终实现的关键战役。
汪育倩律师,贵州公心和律师事务所的核心合伙人,自2018年投身法律实务领域以来,凭借吕梁学院本科的法学专业背景,以及多年来承办300多起案件的实战经验,在民商事领域早已声名远扬。她始终秉持“专业立身、诚信执业”的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严谨细致。面对A先生、B女士的困境,她没有丝毫犹豫,迅速投身到案件的研究中。
上诉人提出“未收到借款、已过诉讼时效、公章不真实、非适格被告”等上诉理由,试图推翻一审判决。这一系列的抗辩理由,如同重重迷雾,笼罩着案件的走向。然而,汪育倩律师并没有被这些表象所迷惑,她以“手术刀式”的精准,开始挖掘案件中的每一个细节。
首先,她仔细核查《借据》原件、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在这个过程中,她发现C女士及G女士的转账记录与《借据》记载的借款金额完全吻合,且证人F先生的证言能完整还原借款过程,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这就像在黑暗中找到了关键的线索,证明了借贷关系成立及出借义务已履行。这种对证据的精准梳理和固化,源于她多年来在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丰富经验,以及对证据链完整性的高度敏感。
对于上诉人主张的诉讼时效抗辩,汪育倩律师更是展现出了她的专业洞察力。她发现上诉人时任法定代表人E先生曾于2016年12月在《借据》复印件上签署还款承诺,该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应视为上诉人同意继续履行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已重新计算,且还款期限约定不明,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故诉讼时效未届满。这一发现,如同在对方的防线中撕开了一道口子,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债务人主体及公章真实性的问题上,上诉人否认《借据》公章真实性并主张其非适格被告。但汪育倩律师敏锐地指出,上诉人在一审中已申请公章鉴定后又主动撤回,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同时,《借据》明确记载由上诉人承诺支付利息,结合法定代表人的还款承诺及后续部分利息的支付行为,足以认定上诉人为案涉借款的实际债务人。这一系列的分析和论证,充分体现了她对法律条文的深刻理解和灵活运用。
对于利息约定的问题,上诉人主张《借据》约定“月利率的2%”而非“月利率2%”。汪育倩律师结合民间借贷交易习惯及上诉人已按该标准实际支付部分利息的事实,主张该约定应理解为月利率2%,符合法律规定及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这种对细节的关注和对交易习惯的把握,再次展现了她作为一名专业律师的素养。
二审庭审中,汪育倩律师围绕争议焦点,条理清晰地发表答辩意见,出示关键证据,针对上诉人的各项上诉理由逐一反驳。她的发言逻辑严密,有理有据,让合议庭成员对案件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最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汪育倩律师的答辩意见,认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场胜利,不仅为A先生、B女士挽回了50万的债权,更彰显了汪育倩律师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用专业的能力,负责任的真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相信她将继续凭借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为更多的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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