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XX骑行电动自行车与卢X某驾驶的汽车发生事故,卢X某负全责。冯XX受伤且手机损坏,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产生多项损失。然而与保险公司协商赔偿时,保险公司提出诸多不合理抗辩,让冯XX陷入维权困境。此时,冯XX委托了福建福州吴丽玉律师,希望能改变局面。
吴丽玉律师有着9年执业经验,是福建锦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接手案件后,她深知证据是索赔的关键。她全面收集交通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相关证据,明确事故责任划分和各项损失依据,以此反驳保险公司对证据的不合理质疑,为索赔筑牢基础。面对保险公司提出的“重新鉴定伤残等级”“误工费、护理费等项目不予认可或核减”“不承担诉讼费、鉴定费”等抗辩理由,吴丽玉律师逐一梳理法律依据。她结合鉴定程序的合法性、冯XX的伤情实际及相关司法解释,充分论证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不成立,成功突破案件难点。
吴丽玉律师结合冯XX的伤残情况等,依法核算各项损失,对保险公司不合理核减意见进行反驳。她主张后续治疗费与已发生的医疗费一并赔偿,减少当事人后续诉讼成本;协调法院明确卢X某垫付费用由保险公司返还。最终,法院判决某某财险公司向冯XX赔付221109.67元,返还卢X某垫付的403.6元,同时明确保险公司承担诉讼费及鉴定费,驳回冯XX不合理诉讼请求,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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