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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信诈骗案:律师巧用三重策略,为被告争取低于法定最低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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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4 · 1239人看过
金融诈骗辩护专业律师 张丹华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368人 执业4年
律所: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12202211492125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064448007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张丹华律师,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 具有财务与法律双重知识,现执业于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 擅长各类型民事纠纷和刑事纠纷,承接全国案件,具有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 执业律所: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北省赤壁市赤壁大道783号(赤壁市人民法院旁) 电话:15997936615 微信:18064448007 执业理念:严格遵守法律,维护当事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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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被告陈X参与跨境电信诈骗,法院认定诈骗符合“其他严重情节”,偷渡证据确凿。律师张丹华提出“诈骗对象为境外居民不构罪”未被采纳,但从从犯地位、量刑情节等方面辩护,部分意见获法院采纳,在检察院加刑情况下,为被告争取到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判决。
跨境电信诈骗案:律师巧用三重策略,为被告争取低于法定最低刑判决

张丹华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在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专职从事法律工作,累计承办百余件案件,其中刑事案件占比约86%,对电信诈骗非法经营等常见罪名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当前刑事司法实务中,证据审查愈发严格,对于电信诈骗等犯罪的裁判趋势也更加注重精准量刑。在这样的背景下,张丹华律师迎来了一起跨境电信诈骗案的挑战。

法律定性突破引发审查

在接手陈X的案件后,张丹华律师仔细研究了相关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他注意到,陈X的诈骗对象为境外居民,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张律师提出“诈骗对象为境外居民不构罪”的主张。在此之前,张律师尝试从常规的从犯量刑情节等方面进行辩护,但发现难以突破案件困局。新发现诈骗对象这一关键细节后,张律师调整策略,通过详细的法律论证和案例对比,推动法院对司法解释进行严格审查。虽然这一主张未被最终采纳,但引发了法院对法律争议的审查,为后续辩护奠定了基础。陈X一开始对辩护结果十分焦虑,看到张律师如此专业地进行法律论证,逐渐对律师产生了信任。

从犯证据固化夯实作用

为了证明陈X在犯罪中处于从犯地位,张丹华律师进行了大量的证据收集工作。他逐页比对相关的聊天记录,在其中圈出陈X被诱骗加入诈骗团伙的关键信息,以及他在团伙中仅能通过微信联系、沟通受限的内容。同时,张律师还收集了陈X业绩垫底被体罚的证据。在此之前,仅从陈X的口供难以有力证明其从犯地位,证据不够充分。通过这些新发现的证据,张律师进行逻辑推导:陈X受诱骗加入,且在团伙中无法主导犯罪,只能服从指挥,业绩又垫底,充分说明了他在犯罪中的次要作用。这些证据的固化,让法院更清晰地认识到陈X的从犯地位,对量刑产生了重要影响。对方律师在张律师出示这些证据后,陷入了沉默。

认罪认罚联动换取空间

张丹华律师注意到陈X有支付赎金的记录,这体现了他的退赃意愿。结合陈X认罪认罚、初犯等情节,张律师将这些因素联动起来,与法院进行量刑协商。在此之前,检察院当庭加刑,建议刑期从1年5个月升至1年10个月,形势对陈X不利。新发现支付赎金记录这一细节后,张律师向法院说明陈X积极退赃的态度,以此换取量刑协商空间。通过这样的逻辑推导,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意见,最终为陈X争取到了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判决。陈X得知判决结果后,十分感激张律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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