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的时候,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惑: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呢?其实这就涉及到民事诉讼管辖的问题。确定管辖法院是开启民事诉讼的重要一步,如果去了没有管辖权的法院,不仅会浪费时间和精力,还可能耽误维权的最佳时机。那么,民事诉讼管辖的确定顺序到底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判断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是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当事人也不能通过协议改变管辖。像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张三和李四因为一套位于A市的房产产生纠纷,要打官司的话就得去A市当地的法院。还有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案件属于专属管辖的范围,那就只能向专属管辖的法院起诉。
二、查看协议管辖
在很多合同中,当事人会事先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管辖。只要这种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就是有效的。例如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若双方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的C法院管辖。那么当双方真的产生纠纷时,就应该按照约定去C法院起诉。不过协议管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是无效的。而且约定的法院要与争议有实际联系,比如合同签订地、履行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
三、考虑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一般来说,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比如一个涉及金额巨大、影响范围广的合同纠纷案件,可能就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四、确定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一般地域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王五起诉赵六还钱,赵六的住所地在B市,那么王五通常就要去B市的法院起诉。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适用“被告就原告”,比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等。
确定了民事诉讼管辖的顺序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管辖异议的问题。比如被告认为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就可能会提出管辖异议。一旦处理不好管辖异议,可能会导致诉讼程序的拖延。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帮你处理管辖相关的问题,让你在诉讼过程中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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