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经济犯罪辩护 > 身陷销售伪劣产品罪,杨子兴律师助力当事人获缓刑

身陷销售伪劣产品罪,杨子兴律师助力当事人获缓刑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2 · 1464人看过
经济犯罪辩护专业律师 杨子兴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29人 执业15年
律所: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15201110359988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
咨询电话:18106355657
案例展示:1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杨子兴律师,中共党员,聊城市优秀律师,聊城优秀仲裁员,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刑事业务部主任、办公室主任,聊城市法律顾问委员会法律专家库成员,冠县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莘县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聊城市律师协会理事,百度,贴吧聊城“律师哥”,聊城刑事辩护律师,聊城婚姻家庭专业律师,企业兼职法律顾问
更多>
导读:你有没有想过,一个看似平常的生意,可能会让人陷入刑事风险?在生活中,很多人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因为对法律规定不清楚,一不小心就触犯了法律。销售伪劣产品罪就是其中一种容易被忽视的罪名,一旦被指控,不仅会面临法律制裁,还会给当事人的生活和事业带来巨大影响。今天,咱们就来看看杨子兴律师是如何帮助当事人在这类案件中争取到缓刑的。
身陷销售伪劣产品罪,杨子兴律师助力当事人获缓刑

2026年,山东省冠县人民检察院将个体经营者张某推上了被告席,指控他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张某是广东佛山人,名下持有电子X零售许可证。在2022年10月至2024年5月期间,他明知国家禁止售卖水果味电子X,仍从他人处购入并对外销售,销售数额达7万余元,违法获利2万元。公诉机关认为,张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应当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还建议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

案发后,张某内心极度焦虑。他对刑事诉讼流程及法律后果一无所知,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委托了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的杨子兴律师担任本案一审辩护人,全权处理刑事辩护工作。

杨子兴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刻展开了全面的案件梳理工作。他多次会见当事人张某,详细了解案件发生的全过程、张某的投案经过及认罪态度。同时,他仔细查阅了公诉机关移送的全部案卷材料,对本案的证据、事实及法律适用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判。杨子兴律师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确定了以从轻处罚、适用缓刑为核心的辩护思路。

在法庭审理中,杨子兴律师提出了多项针对性的从轻处罚辩护意见。他指出,张某具有自首法定从轻情节,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张某自愿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开庭审理过程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均无异议,依法可从宽处理;张某无犯罪前科,本次涉嫌的销售伪劣产品罪系非暴力性犯罪,其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险性较低;张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无任何违规行为,体现出良好的悔罪态度和守法意识,符合适用缓刑的监管条件。

此外,杨子兴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引导张某开展退赃退赔工作。他协助张某将全部违法获利2万元退缴至公安机关,并督促张某提前预缴罚金,以实际行动体现认罪悔罪的诚意,为后续缓刑适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最终,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法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予以确认,同时全部采纳了杨子兴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但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预缴罚金等多项从轻、从宽处罚情节,综合其犯罪情节、性质及认罪悔罪态度,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且张某符合社区矫正的条件。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张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2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记住这几点:第一,在经营活动中,一定要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无知而触犯法律。第二,如果不幸卷入刑事案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第三,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主动认罪悔罪,积极退赃退赔,争取从轻处罚。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即使触犯了法律,只要积极面对,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还是有可能争取到从轻处罚的。杨子兴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让当事人有机会回归正常生活。本文案例由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杨子兴律师提供。

网站地图

更多#刑事辩护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