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律师多领域任职,专注行政法实务
李超是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XX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同时担任陕西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理事等多个职务。他自2016年11月开始执业,拥有法学学士学历,还是企业高级合规师。从业10余年来,李超一直专注于XX法律顾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服务XX多家资源规划部门十余年,累积处理各类行政案件1000+,在诉讼与非诉领域均有出色表现。
核心专业领域明确,多类纠纷应对自如
李超深耕行政法领域十年,专注解决行政处罚纠纷(市监、税务、生态环境、资源与规划等)、行政许可/强制争议、行政复议/诉讼全流程代理、企业行政合规与风险应对、XX信息公开与国家赔偿等问题。他不泛泛而谈,而是在自己擅长的领域精耕细作,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经典案例彰显实力,助力客户维护权益
李超代理过众多经典案件,如田某某诉长安区XX等百余件诉讼案(陕西省首批行政滥诉案件)、孙某诉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行政处罚案(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耕地保护典型行政案例)等。在矿业权退出补偿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纠纷案中,他更是展现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原告西安市某矿业有限公司因不服被告作出的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李超助力原告维权,详细梳理案件情况。
办案过程严谨细致,查明案件关键事实
原告系XX县某金矿合法采矿权人,2018年该金矿被要求停工整改,2020年被决定关闭。2022年原告与蓝田县相关部门签订矿业权退出补偿协议,但部分损失未补偿。2024年原告申请补偿未得到处理,遂申请行政复议,被告以超出法定期限为由不予受理。法院立案后公开开庭审理,原被告均到庭并提交证据,法院确认证据真实性并查明案件事实。
法院判决公正合理,律师专业赢得胜利
法院最终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责令被告在判决生效后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判决理由指出,原告复议申请符合相关条件,行政机关补偿职责一般不受起诉期限限制,被告仅以程序性理由驳回申请存在不当。这一判决结果体现了李超在行政法领域的专业判断和精准分析,为客户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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