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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醉驾逃亡的处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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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3972人看过
导读:?长垣县位于我国河南省,不仅是在长垣县还是其他城市,醉驾逃亡总是不可避免,但是醉驾逃亡承担的刑事责任与普通醉驾相比要重一些,处以吊销驾驶证,并且拘留一定期限,同时赔偿一定的数额,下面,我们来看一下长垣醉驾逃亡的明细规定。

长垣醉驾逃亡的处罚是什么?

长垣县位于我国河南省,不仅是在长垣县还是其他城市,醉驾逃亡总是不可避免,但是醉驾逃亡承担的刑事责任与普通醉驾相比要重一些,处以吊销驾驶证,并且拘留一定期限,同时赔偿一定的数额,下面,我们来看一下长垣醉驾逃亡的明细规定。

一、对肇事司机的处罚如下:

1、需要赔偿被害人的一切损失;

2、被记12分;

3、吊销,且终身禁驾;

4、有可能被拘留15天;

5、至少被罚款200元,有可能被罚款2000元。

二、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罚

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第九十一条第五款,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刑罚会较轻,但是如果造成人员伤亡,不仅要承担肇事逃逸的刑罚,还要承认伤害罪的刑罚,因此,各位司机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国家为了保障交通道路安全,制定严格的制度,并且会一丝不苟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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