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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莫名“被负债”,律师如何凭证据为女方脱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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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1 · 1320人看过
夫妻债务专业律师 施政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0年
律所:上海茂泰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101201610993237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918524270
案例展示:54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民间借贷、婚姻家室、房屋买卖、等多方面案件,严谨求真,抓住每一个细节,以成为一个正义专业的法律人为方向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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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离婚未举债方常“被负债”,法院多认定婚姻存续债务为共同债务。本案律师从举债时夫妻感情、大额支出匹配度、债务合法性等方面审查证据,为女方成功脱责。
离婚后莫名“被负债”,律师如何凭证据为女方脱责?

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小X与小X原本是夫妻,小X在婚姻期间向他人借款180万,离婚后债主将小X的前妻小X一同告上法庭。此时,上海茂泰律师事务所的施政律师接受了小X的委托,为其进行辩护。

证据初查:挖掘夫妻感情状况

施政律师自2016年执业以来,处理过500+案件,经验丰富。他接手案件后,仔细查阅案卷,发现小X早在2014年10月就提起过离婚诉讼,虽未成功,但这一事实表明夫妻双方感情早已破裂且处于分居状态。施政律师将此作为重要证据,证明小X在第二次离婚诉讼期间的举债存在恶意意图。

细节深究:核查债务用途

施政律师进一步审查证据,发现小X的日常支出和消费正常,没有与该笔债务相匹配的大额开支。借款转入小X账户后当日即取出,小X在审理中也未清晰陈述此笔巨额钱款的去向。而且,从2016年1月14日小X再次起诉离婚到夫妻调解离婚期间,没有证据证明小X和小X存在与本案借款相匹配的生活开销,小X还在2016年4月向他人再次进行大额举债。

辩论获胜:为女方成功脱责

基于以上证据,施政律师提出答辩意见,认为无法认定本案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此借款应属于小X的个人借款,应由其个人返还。法院综合考虑各种迹象,认为债权人小X出借行为有盈利企图,且未调查小X举债目的等,自身增加了债权风险。最终,法院支持了小X免于承担本案还款责任的请求。施政律师凭借对证据的严格审查和细节挖掘,成功为小X摆脱了莫名的债务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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