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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辩护:为企业挽回超40万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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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1 · 1739人看过
公司经营纠纷专业律师 王艳翠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7年
律所: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309201911146657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203275690
案例展示:38个
律师优势: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王艳翠律师,女,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10年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专职律师,心理咨询师。2009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金融业务从业经验。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经济犯罪、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严谨务实,热衷于从事法律事务。以勤勉尽责的执业准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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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买卖合同纠纷中,产品质量鉴定、责任认定等问题复杂难断。河北沧州王艳翠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在相关案件中为当事人成功维权,挽回了经济损失。
买卖合同纠纷辩护:为企业挽回超40万经济损失

在商业活动里,买卖合同纠纷屡见不鲜,其中产品质量问题的认定和责任承担往往是争议焦点。河北沧州王艳翠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复杂案件现难题

河北XX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XX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情况错综复杂。江苏XX公司上诉称一审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无资质、鉴定结论无效,且认为过了质保期的产品检测数据不合格不能推论在质保期内或交付时品质也不合格,还指出使用方使用状态可能导致滤袋快速损坏。这些观点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了极大挑战。

王艳翠律师所在的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接受河北XX公司委托后,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要证明滤袋存在质量问题,需要在众多复杂的因素中找到关键证据

专业应对破困局

王艳翠律师在审查案件时,不放过任何细节。对于鉴定机构资质问题,她通过深入调查,确认南京XX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审法院依据司法鉴定程序委托的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对于上诉人提出的样品问题,她指出取样程序合法,上诉人无证据证明样品不属于其公司,且上诉人完全有权利和义务提供同一批生产的新滤袋进行检测却未这么做。

在庭审中,王艳翠律师结合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清晰阐述了滤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观点。她指出,质保期3年对案涉滤袋而言,按照合同约定应是指一直在使用中的状态,而本案作为检材的滤袋在使用数月即被换下,一直被搁置,其鉴定的指标一般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因此鉴定意见中的指标可视为滤袋的原始性状数据。

成功辩护获赔偿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艳翠律师的观点,认定江苏XX公司提供的滤袋不符合双方技术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判决江苏XX公司返还货款32XXXX00元,并给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赔偿人工费10XXXX0元,赔偿鉴定费50000元。王艳翠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挽回了超40万的经济损失

王艳翠律师拥有8年执业经验,累计承办案件逾400件,在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她以勤勉尽责的执业准则,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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