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辩护领域,张烜墚律师是一位极具影响力的人物。他有着丰富的工作经历,曾任检察官5年,又有十余年的律师执业经验。这使得他对刑事案件的办理有着深入的理解和独特的见解。
张烜墚律师最为人瞩目的标签之一,便是“捕前辩护”概念的提出者。他深知批捕阶段是刑事辩护的关键分水岭,不批捕的当事人后续无罪或判缓的概率大幅增加,而批捕后想无罪则困难重重。于是,他带领靖霖天津所格外注重捕前辩护,力争在审查批捕阶段就将有问题的案件解决。他结合自身辩护经验和检察院批捕科的工作经历,总结出《审查批捕阶段辩护“八步法”》。据统计,他亲自办理的捕前辩护案件,只要介入及时,不批捕概率在80%左右。在研发该方法当年,他办理的8个捕前辩护案件,就有7个实现了不批捕。这种独特的辩护策略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更多的自由和机会。
在具体案件中,张烜墚律师的实战能力更是展现得淋漓尽致。以他代理的认罪认罚敲诈勒索案二审改判无罪案为例。本案中,被告人李X在侦查、审查起诉及一审阶段均认罪认罚,多数律师都认为翻案无望。但张烜墚律师没有放弃,他通过详细查阅聊天记录和听取当事人辩解,精准判断这是一起无罪案件,坚定了当事人上诉的决心。
在上诉策略上,他选择在上诉期最后一天,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提起上诉,避免了直接挑战认罪认罚具结书可能带来的不利风险,为二审争取到了审查机会。在阅卷过程中,他全面梳理案卷材料,发现并指出案件中的重大程序瑕疵,还提交了补充证据,帮助二审承办人全面了解案情。
他与二审法官、检察官进行多维度沟通,不仅提交详尽的辩护意见、法律依据和参考文献,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工作人员交流,逐步改变承办人“先入为主”的有罪认定。在构建核心辩护逻辑时,他指出李X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索要钱财有请求权基础;客观上属于自力救济,未超出必要限度,不应被评价为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在二审庭审中,他据理力争,反对检察机关“发回重审”的建议,辩护过程情理法交融,最终打动庭审人员,为改判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张烜墚律师有着独特的办案逻辑和策略。他不局限于常规的辩护方式,而是深入分析案件的每一个细节,找到关键的破局点。他始终坚持当事人利益至上,制定辩护方案时全面思考,脚踏实地,避免夸夸其谈、纸上谈兵。
在与司法机关的沟通中,张烜墚律师秉持着良性沟通与敢于碰硬相结合的原则。他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靠专业可以得到司法机关承办人的尊重,通过良好的沟通能取得较好的结果。但对于“错捕”案件、受地方势力干预的案件或人情案、关系案,他敢于亮剑,敢于斗争,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战。
张烜墚律师不仅在具体案件中表现出色,还致力于刑事辩护课程的研发,他研发的14门刑事辩护课程,涵盖了从发掘客观事实到刑事律师进阶路径等多个方面,为行业培养了众多专业人才。他的这些努力,不仅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也为推动刑事辩护行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对于面临刑事风险的企业和个人来说,张烜墚律师无疑是值得信赖的专业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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