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高永帅律师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办案数百余件。他是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拥有中国执业律师资格。在成为律师前,他曾在知名上市公司担任法务要职,深度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精通企业法律风险预防体系的构建与运作。其服务对象涵盖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侧重于刑事诉讼辩护。
电信诈骗案轻判
在杨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中,被告人杨XX曾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刑,此次又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起诉。公诉机关指控杨XX在2022年8月19日到22日期间,将自己的四张银行卡提供给跑分团队过账违法犯罪资金,两张银行卡共计过帐384952.2元,其中涉诈资金共计346042.2元,且非法获利4000元,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高永帅律师作为杨XX的辩护人,仔细分析案情后,认为杨XX具有多项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他指出杨XX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应认定为自首;杨XX在羁押过程中积极提供线索规劝同案犯自首,对案件办理起到积极协助作用;杨XX未实施代为转账、取现等行为,主观恶性较小;同时,起诉书认定杨XX非法获利4000元的证据不足。
在庭审中,高律师针对获利证据不足这一点进行了有力辩护。他指出起诉书指控杨XX非法获利2000元的依据仅为2022年8月22日微信支付4次“零钱提现”,且与同案犯供述相矛盾。最终,法院采纳了高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公诉机关指控杨XX获利2000元的证据不足。虽然杨XX因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但因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诈骗案获缓刑
谭XX、卢XX涉嫌诈骗罪一案中,2023年8月25日,谭XX通过“飞机”软件认识上线刘XX,伙同卢XX等人按照上线指示,冒充黄冈市委领导添加微信好友进行诈骗。谭XX获利620元,卢XX获利220元。虽因被害人警觉诈骗未遂,但公诉机关认为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对谭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对卢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高永帅律师为谭XX辩护,提出谭XX的行为属于诈骗未遂,且无其他加重情节;谭XX在本案中属于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谭XX仅是提供移动设备,其他诈骗行为均是上线通过远程操控完成,不能认定谭XX对诈骗全部金额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认为谭X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从轻处罚;谭XX、卢XX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二人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且犯罪未遂,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谭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卢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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