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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二审减刑,彰显刑事辩护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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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9 · 1964人看过
经济犯罪辩护专业律师 柯枭冰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5年
律所: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6202110357543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860973113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大型企业服务经验;1,团队办案。真辩刑事团队,主要从事刑事合规、刑事辩护、刑事控告等业务,团队主办律师均有20年以上法律实务经验。 2,认真办案。“对委托人真诚,对案件认真,对辩护较真”,是我们的理念。 3,专业办案。每年采购专业法律软件,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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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当下食品安全受高度关注的社会背景下,南通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引发关注。许某一审被判五年有期徒刑,经柯枭冰律师二审辩护,刑期减为三年。此案件体现了刑事辩护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司法公正方面的重要作用。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二审减刑,彰显刑事辩护社会价值

柯枭冰律师,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业务部副主任,执业5年来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百余起刑事案件。此次他代理的许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便是其众多成功案例之一。

精准辩护,聚焦法律适用与罪名定性

柯枭冰律师作为许某的辩护人,在二审中提出了多项核心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他指出一审存在法律适用错误,本案犯罪行为主要发生在新司法解释施行之前,直接适用新解释认定“有其他严重情节”不当。同时,认为许某仅进行分装、贴标,未改变胶囊成分或性状,不构成“生产”行为,应仅认定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这一系列精准的辩护观点,为案件的改判奠定了基础。

关注情节,推动减轻处罚

柯枭冰律师还强调许某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有限,系初犯,销售对象多为亲友,未造成实际健康损害后果。并且许某具有坦白、立功、主动退赃、认罪悔罪等多项从宽情节。二审期间,许某亲属代为全额退出剩余违法所得、缴纳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及预缴罚金。柯枭冰律师充分利用这些情节,最终促使二审法院采纳“减轻处罚”的请求,将原判五年有期徒刑改判为三年。

社会意义,保障权益与推动法治

这起案件的成功辩护,不仅保障了许某的合法权益,使其得到了公正的判决,也彰显了刑事辩护在推动司法公正方面的重要作用。柯枭冰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的法律结果。同时,这也为同类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借鉴,推动了本地刑事辩护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对社会法治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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