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刑事辩护
曲延波律师现任职于山东漫森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一职。自2014年起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有多年执业经验。他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曾在部队服役十二年。执业以来只专注于刑事案件,在刑事辩护、控告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他的服务地区涵盖山东济南和青海西宁。
辩护受贿案件
在曹X涉嫌受贿罪一案中,淄博市XXX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对曹X提起公诉。曹X原是XXX公安消防大队党委书记、政治教导员,公诉机关指控其在2009年至2016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在消防业务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多家单位及人员财物共计66.0622万元。曲延波律师作为曹X的辩护律师,在接手案件后,仔细梳理案件事实。他提出曹X的行为构成自首,因为曹X经侦查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侦查机关尚不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还指出曹X系初犯、偶犯,庭审中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并且曹X在案发后积极向侦查机关退缴赃款25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确认了辩护律师提出的这些事实,对其全部辩护意见均予以采纳。最终,曹X虽然犯受贿罪,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相比原本较重的刑罚,实现了从轻处罚,有效维护了曹X的合法权益。
代理强奸指控
2017年10月,高X因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被批准逮捕。公诉机关指控高X于2017年10月2日凌晨,在自家地下车库内采用胁迫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并提交了多项证据。曲延波律师接受高X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卷宗,多次与当事人沟通细节。他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确定了无罪辩护的核心思路。在庭审中,他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及证据提出多项辩护意见,如指出被害人系自愿与高X发生性关系,有诸多行为可证明;被害人报警不及时且陈述可信度存疑;公诉机关提交的伤情照片制作程序不合法,DNA鉴定意见存在重大瑕疵等。庭审中,他与公诉机关就这些辩护意见展开激烈质证与辩论,对各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逐一进行质证。最终,法院采纳了关于鉴定意见存在瑕疵不应被采信的核心辩护意见,认定公诉机关提交的DNA检验鉴定书因程序违法、要件缺失,不能作为本案定案依据。虽然高X最终仍被认定构成强奸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但曲延波律师成功否定了关键鉴定证据,为高X争取了合法的诉讼权利,也彰显了刑事辩护中证据质证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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