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夫妻在离婚时会因为房产分割问题闹得不可开交,这房产到底怎么分,又有哪些情况不能分割,着实让人头疼。在婚姻生活中,房产往往是夫妻双方最大的共同财产,涉及到很多利益。有人觉得结婚后一起买的房就一定能对半分,可实际并非如此。有些情况下,即便夫妻走到了离婚这一步,房产也不能进行分割,这里面的门道可不少,下面我们就来详细说说。
一、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
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用自己的钱全款买了房,并且房产证上只写了自己的名字,那这套房子就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就算结婚后两人一起生活,这套房子的归属性质也不会改变。比如小张在结婚前自己出全款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他和妻子小李闹离婚,小李就不能要求分割这套房子,因为它是小张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没关系。
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婚后一方的父母拿出钱来买房,并且把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种情况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房子属于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比如小王和小孙结婚后,小王的父母全额出资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小王名下,后来小王和小孙感情不和闹离婚,小孙是没有权利分割这套房子的,因为它是小王父母对小王个人的赠与。
三、以他人名义购买的房产
夫妻双方以他人的名义购买了房产,这种情况下,房产的所有权属于登记人,而不是夫妻双方。比如小赵和小钱夫妻二人,为了某种原因以小赵朋友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子,后来他们离婚,是不能直接分割这套房产的。要先通过法律途径确定房屋的实际归属,证明自己是实际出资人等,才能进一步考虑房产分割问题,但这过程比较复杂。
四、农村宅基地上自建房屋
农村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屋,很多时候涉及到宅基地的使用权益等特殊规定。如果宅基地是以一方家庭名义申请的,并且建房时另一方没有出资,那离婚时另一方就很难要求分割该房屋。比如在农村,老李家申请了宅基地建房子,房子是老李和他儿子一起出钱出力建的,儿子结婚后和儿媳离婚,儿媳如果没有对建房有出资等贡献,就不能要求分割这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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