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起因
XXXX年藏历XX月,牧民甲、乙、丙等五人在放牧时发现一具自然死亡的雪豹尸体,商议后处理皮骨并出售,各分得700元。2020年5月,公安机关查获涉案豹骨,鉴定为国家I级保护动物雪豹制品,核定价值10万元。一审法院以非法出售/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八名涉案人员有期徒刑10年4个月及罚金,丙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卓玛律师接受法律援助指派,担任其二审辩护人。
精彩辩护
二审中,卓玛律师所在的辩护团队提出了核心辩护观点。在价值认定方面,指出涉案雪豹系自然死亡,应按实际制品价值核算而非活体整体价值;考虑社会危害,非法获利微薄且制品已被查获,未造成严重生态损害;从主观恶性来看,当事人系初犯、认罪认罚,无主动猎捕行为,法律意识淡薄;还强调刑法设立卓玛罪名的核心目的是遏制猎捕杀害行为,自然死亡动物制品的可责性显著降低。卓玛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据理力争。
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改判丙有期徒刑3年、罚金1000元,实现了量刑的大幅降低。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卓玛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她在案件中始终以诚信、专业、尽责、高效的执业理念为指导,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
案件之外的收获
这起案件不仅让当事人得到了公正的审判,也让卓玛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更多的经验。她深知法律工作不仅是技术的运用,更是责任的担当。她扎根法律服务一线,恪守初心,砥砺前行,为更多群众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成为一名有温度、有担当、有能力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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