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坚守资本市场法治底线
徐晓毕业于南京大学,自2006年起在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执业,现担任该所高级合伙人,同时还是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他拥有律师执业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徐晓始终坚守资本市场法治底线,恪守职业道德,专注中小投资者保护事业,以严谨细致和专业高效为受损投资者争取公平赔偿。
二、丰富办案经验,为投资者挽回损失
执业至今,徐晓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数千件,为数千名投资者挽回投资损失。他带领专业团队,致力于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法律服务和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诉讼的研究与实践,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他代理了数千余名投资者向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个人、证券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违法行为主体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诉讼。
三、典型案例:代理海洋产业集团证券虚假陈述案
2020年6月,中国证监会对某海洋产业集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该公司存在多项违法事实。投资者吕XX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后、揭露日前买入公司股票并产生投资亏损,委托徐晓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约3.5万元。徐晓律师团队全面分析案件,确定该行为属于诱多型虚假陈述,并协助原告整理关键证据。
四、庭审交锋,紧扣法律维护投资者权益
案件审理中,被告辩称虚假陈述实施日、揭露日等,并主张原告大部分损失由非虚假陈述因素造成,仅应在6.52%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徐晓律师紧扣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主张被告虚假陈述行为与原告损失有直接因果关系,不能完全免除赔偿责任,还引用平行案件认定请求法院参照处理。
五、胜诉结果及典型意义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构成证券虚假陈述,原告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法院采纳平行案件认定的相关日期及基准价,计算出原告损失。考虑到市场风险等因素,酌情确定被告赔偿30%,即35028.48元。此案件为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的裁判参考,再次印证上市公司须为虚假陈述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徐晓律师办公地址位于上海市虹口区海平路58号兰迪大厦,他将继续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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