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律师,多领域积累丰富实务经验
章世铿律师是广东邦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自2016年开始正式执业,执业证号为14405201610537634。其实早在2010年,他就投身法律工作,长期负责某全国性企业法律事务。他不仅担任汕头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企业法律顾问,还曾任汕头市律师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公司法专委会委员。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逾200件,在民商事纠纷领域成功办理案件超100件,尤其擅长经济案件,承办的经济纠纷案件达50件,还在婚姻家庭纠纷、刑事案件等方面有丰富实践。
划拨房产转让遇阻,律师受托维权
20XX年X月,委托人与案外人签订《房产转让协议》,约定以145000元转让一套划拨性质房产。签约当日委托人支付143000元,剩余2000元待过户完毕后付清。委托人按约支付首期款,案外人出具收据。之后,委托人自行完成案涉房产的补交地价手续,履行了过户前的必要义务。然而,案外人却拒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房产所有权未能转移。为维护权益,委托人委托章世铿律师提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确认协议有效、判令案外人协助过户并承担诉讼费用。
全面梳理案件,拟定诉讼方案
章世铿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梳理。他核实了《房产转让协议》、购房款收据、补交地价相关票据及房产证等核心证据,确认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委托人已依约履行主要付款义务且完成地价补缴手续,案外人拒不配合过户构成违约。随后,他拟定诉讼方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明确三项诉讼请求,并依法提交委托人身份证明、案外人身份信息、《房产转让协议》、付款收据、补交地价凭证、房产证等全套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充分证明案件事实及委托人的诉讼主张。
庭审据理力争,法院支持诉求
案件立案后,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庭审中,案外人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章世铿律师在庭审中充分发表代理意见,阐述案涉《房产转让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委托人已全面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案外人协助过户是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其拒不配合侵害了委托人合法权益,法院应支持委托人全部请求。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章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缺席判决:确认《房产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判令案外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过户税费由委托人自行承担;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合计3400元全部由案外人负担,委托人已预交费用由案外人迳付。委托人的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支持,合法权益得以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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