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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符合的情形和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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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5 · 1913人看过
导读:离婚损害赔偿符合的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其条件为一方存在上述法定过错行为,另一方无过错,且该过错行为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因此受到损害,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提出赔偿请求。
离婚损害赔偿符合的情形和条件有哪些

两个人决定携手走进婚姻殿堂,都希望能和和美美过一辈子。可现实中,婚姻总会遇到各种状况,有些甚至走到了离婚这一步。在一些离婚案件里,有这样一种情况:一方因为另一方的某些行为受到了伤害,就想在离婚时获得一定的赔偿。那到底什么样的情形和条件下,才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呢?这是很多面临离婚问题的人关心的事儿。接下来就详细说说这个问题。

一、法定离婚损害赔偿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几种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第一是重婚,也就是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这严重违反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比如张三在和李四婚姻存续期间,又和王五登记结婚,这种情况下李四就可以在离婚时主张损害赔偿。第二是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像赵六和孙七结婚后,赵六长期和周八在外租房共同生活,孙七就符合主张赔偿的情形。还有实施家庭暴力,包括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另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也在法定情形内。

二、主张赔偿的主体条件

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必须是无过错方。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中,没有实施上述法定过错行为的一方才有权利提出赔偿请求。比如在一段婚姻里,双方都存在过错行为,那可能就无法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举个例子,甲和乙在婚姻中,甲有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同时乙也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这种较为复杂的局面下,双方能否获得赔偿就需要根据具体的证据和法院的判定来确定了,因为双方都有过错行为,情况就没那么简单了。

三、时间及程序要求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比如小明起诉和小红离婚,但小红不同意离婚也没提损害赔偿的事儿,后来离婚判决生效了,小红发现小明在婚姻期间有与他人同居的行为,那小红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另行起诉要求损害赔偿。还有一种情况,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另行起诉。

四、证据收集要点

要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证据至关重要。像一方重婚的,可以收集结婚证、重婚事实的证人证言等证据。与他人同居的,可以收集租房合同、邻居的证言、监控视频等。对于家庭暴力,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都能作为证据。比如,小丽遭遇了丈夫的家庭暴力,她当时就报了警,警方出警记录了现场情况,后来小丽又去医院进行了检查,拿到了诊断证明,这些证据就能帮助她在离婚时主张损害赔偿。

离婚拿到损害赔偿后,后续可能还会有新的状况出现。比如赔偿金额的支付问题,要是对方不按时支付该怎么办;或者后续发现还有其他未被发现的损害情形,能不能再次主张赔偿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不简单,一不小心就可能再次陷入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流程,解决这些棘手的事情,让你在维护自身权益的道路上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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