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务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往往较为棘手,不仅要考虑法律的公正裁决,还要兼顾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在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就有一起未成年人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案件引发关注。本案中的被不起诉人郑某,因与他人发生口角打架致对方轻伤二级,而负责为其辩护的是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的王艳翠律师。王艳翠律师拥有8年执业经验,累计承办案件逾400件,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领域。
了解案情
20XX年XX月1日,王艳翠与郑某及其监护人签订法律援助手续,并告知案件办理流程及权利义务。此后,在XX月X日,王艳翠到新华区检察院提交委托代理手续并进行阅卷。22日,她又与受援人郑某及其监护人核实案件情况。
制定策略
经阅卷并核实案发情况,王艳翠认为可以对郑某作罪轻辩护。她考虑到郑某系未成年人,且本案事出有因、系偶发案件,案发后已经赔偿受害人且达成了谅解协议。基于这些情况,王艳翠提出建议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意见。
沟通争取
20XX年XX月X日,王艳翠与承办人员沟通案件情况,并提交了书面法律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了王艳翠的法律意见,认为郑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未成年人犯罪、认罪认罚、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初犯、偶犯等情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郑某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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