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婚姻走到尽头,选择起诉离婚的时候,有的当事人会遇到这样的糟心事对方故意不接电话、不收信件,仿佛在玩一场躲猫猫的游戏。这可让想离婚的一方犯了难,本来就已经被离婚的事情搞得焦头烂额,对方这么一搞,更是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这种情况其实并不少见,很多人在起诉离婚时都可能会碰到。那遇到这种情况到底该怎么办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了解送达程序及替代方式
当起诉离婚时对方故意不接电话、不收信件,法院通常会按照法律规定的送达程序来处理。一般来说,法院首先会尝试直接送达,也就是派工作人员将诉讼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但如果对方故意躲避,直接送达就会遇到阻碍。这时,法院可以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比如,法院工作人员到对方住处送达传票,对方拒不开门,工作人员可以邀请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到场见证,将传票留在对方家门口,并拍照记录,这样就完成了留置送达。
二、公告送达的适用及要求
如果留置送达也无法实现,法院会考虑采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的。公告送达会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一定的期限,即视为送达。一般来说,国内公告送达的期限是六十日。比如,法院在报纸上刊登了离婚诉讼的公告,从公告刊登之日起六十日后,就视为对方已经收到了诉讼文书。需要注意的是,公告送达需要法院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并且要保存好公告的相关证据。
三、缺席判决的条件及后果
在完成送达程序后,如果对方仍然不出庭参加诉讼,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不过,法院在作出缺席判决时会非常谨慎,会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如果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即使对方不出庭,也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例如,一方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如长期分居的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等,法院就可能会作出离婚判决。但如果证据不足,法院可能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四、积极收集证据助力判决
在起诉离婚过程中,无论对方是否配合,原告都要积极收集证据。证据对于离婚案件的判决至关重要。比如,要收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双方的聊天记录、分居协议、证人证言等;还要收集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证据,如房产证、银行存款记录、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有了充分的证据,即使对方故意不接电话、不收信件,法院也能根据证据作出合理的判决。
起诉离婚对方故意不接电话、不收信件只是离婚过程中的一个小插曲,但处理不好可能会影响离婚的进程。后续还可能会遇到对方对判决结果不服而提起上诉,或者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出现新的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有合法的执业资质,他们在离婚案件处理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律师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后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让你在离婚这场“战役”中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