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与执业背景:硕士学历开启法律征程,多职务彰显专业担当
邹炳昂拥有硕士学历,自2018年开始在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2201810028647,服务地区为江苏无锡,办公地点位于江阴市澄江中路5-1号东都国际大厦14楼。他不仅是中共党员,还担任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以及江阴市律师行业发展委员会副主任等重要职务,在法律行业展现出较强的专业能力和领导才能。
二、执业成果:千余案件积淀深厚实务经验,双领域深耕满足多元需求
执业至今,邹炳昂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余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专注于婚姻家事和刑事辩护两个领域,全面覆盖核心法律需求。长期深耕无锡、江阴地区的他,多次处理标的千万、上亿的重大复杂婚姻家事及刑事犯罪案件,积累了丰富的重大案件处理经验,擅长拆解复杂案情、制定精准处置方案,有效维护当事人核心权益。
三、荣誉加身:多项社会荣誉认可,专业论文获行业肯定
邹炳昂在法律行业的表现获得了广泛认可,荣获多项社会荣誉。他是中共江阴市律师行业委员会优秀党员律师、无锡市律师协会优秀个人会员、红律护企“1+1”产业链+法律服务融合行动先进个人,同时还是江阴市律协涉外工作委员会委员。此外,他撰写的论文获评无锡市优秀专业论文,进一步彰显了他在专业领域的深厚造诣。
四、经典案例:代理原配维权胜诉,捍卫夫妻财产平等处理权
在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中,原告王XX与李XX原为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李XX与被告李XX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育有一女。李XX擅自将大量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李XX及其妹妹李X。王XX委托邹炳昂律师团队起诉,要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返还财产。庭审中,被告辩称存在“合伙经营”关系,所收款项为投资款和经营费用。邹律师团队针对答辩意见详尽说理和举证,指出李XX的转账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损害合法配偶权益,赠与行为应属无效。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款项往来性质是“赠与”还是“合伙”。法院最终采纳邹律师团队代理意见,认定李XX转账行为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李XX应返还财产。法院驳回被告关于“合伙经营”的辩解,确认了赠与关系无效,捍卫了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和公序良俗的原则。同时明确了责任主体,判令由李XX承担主要返还责任。法院一审判决完全支持了核心诉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判令李XX返还432068元及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也主要由被告李XX承担,为当事人成功维权。
五、执业理念:职业有热度,服务有温度
邹炳昂秉持“职业有热度,服务有温度”的执业理念,在处理众多案件的过程中,始终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无锡地区的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