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属于重罪,一旦被指控,被告人往往面临较重的刑罚。四川省越西县的一起非法制造爆炸物案中,被告人张X的命运就牵动人心。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的徐存江律师作为张X的辩护人,凭借专业能力和精准策略,为其争取到了有利结果。
徐存江律师于2020年开始执业,是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及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他毕业于四川警察学院,长期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办案区域覆盖凉山多地。
从犯地位认定
徐存江律师深入分析案件,成功论证张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张X主要负责雷管连接线制造,只是参与指导雷管及炸药的制造工作,符合从犯特征。根据法律规定,从犯应当减轻处罚,这为张X的从轻判决奠定了基础。
强调主观恶性
徐存江律师指出张X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且未造成严重犯罪后果。在辩护过程中,他详细阐述了张X参与犯罪的背景和动机,让法庭更全面地了解张X的情况。
突出认罪态度
张X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徐存江律师在辩护中着重强调这一点,依据法律规定,坦白和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
最终,法院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二年至三年)的幅度内,采纳了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情节,判处张X有期徒刑二年,为其争取到了最有利的处罚结果。这充分体现了徐存江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准确把握量刑情节、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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