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刘刚是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处理案件上千件。他的服务对象广泛,业务涉及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诉讼业务,以及公司上市等非诉讼业务,采用诉讼与非诉结合的工作方式。
处理交通事故纠纷:在“于某某等五人诉江苏XX建设公司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中,争议焦点在于江苏XX建设公司是否应为此次交通事故承担次要赔偿责任。刘刚担任原告于某某等五人的代理人。他仔细研究案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分析得出被告江苏XX建设公司未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和采取防护措施,应承担次要责任。在庭审中,刘刚围绕此关键法律点进行辩论,组织相关证据证明被告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江苏XX建设公司承担五原告损失共计125046.30元,使原告获得应有的赔偿,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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