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孔伟律师自2015年起在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12年。他主要服务于企业和个人客户,在工作方式上,既擅长诉讼业务,也能处理非诉事务。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在刑事案件、婚姻家庭、继承、人身伤害赔偿纠纷等领域成功办理案件500余件,尤其专精于刑事案件,承办的刑事案件占比约30%。
刑事辩护案例一
在李XX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中,曲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李XX在2023年4月至案发期间,通过网络对外销售含西XX明成分的S草莓奶昔减肥产品,且在明知产品有问题后仍继续销售。李XX经公安民警电话传唤后投案,同案参与人翟XX与被害人毕XX达成和解协议。
孔伟作为李XX的辩护人,仔细分析案情后,发现李XX具有自首情节,且是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涉案数额小,销售的产品没有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社会危害性轻,并且庭前积极交纳罚金。基于这些情况,孔伟制定了为李XX从轻处罚的辩护策略。在法庭上,孔伟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虽然法院认为李XX主观恶性较大,不适合判处缓刑,但采纳了其他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最终,李XX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违法所得2000元继续追缴。
刑事辩护案例二
王X故意杀人罪一案中,王X因2016年其父亲被伤害一事对同村村民宋XX怀恨在心,于2025年5月21日携带砍刀到宋XX家报复,致宋XX身体多处受伤。王X在案发后到派出所投案。
孔伟作为王X的辩护人,全面分析案件后,指出王X存在多种从轻、减轻情节。王X系主动归案,到案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犯罪未遂;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系初犯,没有前科劣迹;被告人及其家属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案发前遵纪守法,对所在村居无不良影响。孔伟在法庭上充分阐述这些情节,建议对王X适用缓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X具有减轻、从轻情节,结合调查评估意见,最终判处王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孔伟律师在这两起刑事案件中,凭借对案情的精准分析和有效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无论是面对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还是故意杀人罪这样的重大案件,孔伟都能深入挖掘案件细节,运用法律知识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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