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刑事辩护
李宏瑞是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专职主办律师,执业以来专注刑事业务,累计办理刑事案件超100起,还参与过多起省内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其主要服务对象涵盖个人和企业,工作方式侧重诉讼,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刑事诉讼全流程的专业辩护服务。
危害食品安全案辩护
在第一起危害食品安全案例中,被告人某某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该被告人明知所售粉色心形减肥药片含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仍以260元的价格出售30片并获利。经检测,减肥药片含国家明令禁止的西XX成分。李宏瑞律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全面查阅卷宗。通过深入分析,制定了针对性辩护策略。强调犯罪情节轻微,销售金额及获利极少,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突出法定从宽情节,如被告人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考量酌定从轻情节,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无违法犯罪前科,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论证缓刑适用可行性。庭审中,律师围绕这些要点充分发表辩护意见,与法官充分沟通。最终,法院全面采纳律师意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在另一起危害食品安全案例中,被告人某某明知“减肥压缩糖果”系三无产品且含毒有害成分,仍通过网络销售。购进6000粒,销售2000粒,销售金额31262元,非法获利29162元,产品含国家禁止添加的西XX成分。检察机关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起诉。李宏瑞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案件,查阅相关证据,梳理出对被告人有利的从宽处罚情节。制定“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策略,包括被告人坦白、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积极退赃缴罚、具备社区矫正条件等。庭审中,律师围绕这些要点发表辩护意见,与法官充分沟通。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六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处置涉案产品。
多类型案件成果
除了危害食品安全案件,李宏瑞律师还办理了众多其他类型的刑事案件。在不起诉/撤案类案件中,如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附条件不起诉,娄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于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后撤案处理。在不予逮捕类案件方面,刘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王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等8起案件,在审查逮捕环节成功争取不予逮捕或取保候审。在缓刑类案件中,申某故意伤害案、刘某诈骗案等10起案件,助力当事人获得缓刑判决。在从轻减轻类案件中,黄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量刑建议四年半,最终判处三年半;施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量刑建议四年,最终判处一年四个月等。在重大突破类案件中,刘某仁故意伤害罪二审改判无罪;车某诈骗案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仍成功争取缓刑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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